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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委员会各部门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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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1.负责团委各种会议的组织、协调和落实,负责分团委书记例会的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的整理与下发。
2.负责团的文件、报告和有关材料的起草、收发工作及日常公文处理工作。
3.负责团委档案、各类文件的整理、归档和装订,共青团工作年鉴的编制。
4.各种统计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上报。
5.负责团委办公室公用物品、报刊资料的领取、购置和订阅,以及团委资产设备的管理、维护与更新。
6.负责团委财务计划的制定、借款、审核和报账工作。
7.负责团委报纸信件的收发,团学组织印章和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审核工作。
8.负责校园文化活动场地的管理和协调,审批学生大型活动。
9.协调与上级团组织的关系,负责团委与兄弟高校的外联工作,做好来信处理和来访接待工作,与校内各部门进行联系。
10.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组织部
1.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团干部的培养、考察评比、推荐工作。
2.了解各基层团组织的组织建设情况,对团的活动、组织生活安排提出计划和建议,负责团建创新工作。
3.开展基层团组织的达标创优工作,及时掌握基层团支部的组织建设情况,指导、监督、检查与帮助基层团组织开展组织活动。
4.负责对团干部的教育和培训,指定落实业余团校培训计划,举办业余团校和学生干部培训班。
5.负责加强团员意识教育,认真组织好每年度的团员教育、年度注册评议工作。
6.负责团员的奖励和处分。重点做好共青团系统市级以上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评选工作。检查团员违反团章团纪情况,对违反团员的团纪处分进行审批、备案、归档,对未及时按团的有关章程行使团内纪律的基层组织给予督促及处理。
7.开展“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制定“推优”的总体工作方针,指导各学院团委积极稳妥做好“推优”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8.负责团费收缴工作,负责团员证的管理工作,经办青年入团的审批、考察工作和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建设团员管理的基础数据档案,开展有关组织资料的呈报工作。
9.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三、宣传教育部
1.在党委指导下,开展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定期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根据校党委的安排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2.调研、规划校园文化建设的总体战略和思路,创建校团委网站,创办《团学通讯》,管理学生区宣传橱窗,建立和完善团学组织的信息沟通渠道。
3.统一管理各级团学组织的宣传教育活动,统一学生活动的舆论导向,审查指导学生活动的思想政治内容。
4.组织团员青年进行时事政策和党团基础知识教育,会同组织部搞好团的思想建设及团干部教育工作。
5.开展团的宣传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6.负责我校共青团的对外宣传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团的工作经验,负责宣传团员青年中各类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7.负责团的重要活动及会议的摄影、摄像、录音报道,以及音像资料的整理存档,负责或配合大型活动、节日、纪念日的宣传工作。
8.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四、学生组织工作部(学生会、研究
生会、学生团体联合会秘书处)
1.受校党委委托,代表校团委指导和帮助学生会、研究生会开展日常工作,并协调其与学校各部门的关系。
2.负责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的政治方向。指导学生会、研究生会的自身组织建设,帮助其依靠自己的章程定期召开代表大会和会议。
3.列席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有关会议。
4.定期或不定期的同团委书记协商处理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有关事宜,协助团委书记决定学生会、研究生会的重大问题。
5.经常检查、指导、督促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收集、整理各方面对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工作意见、建议。
6.及时掌握学生干部学习工作等情况。协助组织部进行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对学生会干部进行培养、监督和考评。
7.负责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换届工作,对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机构设置,学生会干部的任免提出建议。
8.指导学生团体联合会的日常工作,监督、规范、管理全校各级学生社团,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审批、年度注册和日常考评。
9.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五、学术和社会实践部
1.负责学生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
2.组织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科技竞赛和科技活动,重点做好“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大赛和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作品大赛和创业大赛以及省级以上科技学术竞赛的参赛组织工作。
3.负责校园各类群众性科普活动和各类学术活动的策划、组织、监督和协调。
4.负责全校团员青年社会实践指导工作,组织全校性的学生假期社会实践,开展学生社会时间的督促、检查和考核。
5.规划、审核、实施年度重点社会实践项目,开展重点社会实践项目的招标、立项、督促、实施工作,重点做好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工作。
6.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评比、交流、表彰工作,并负责上报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7.负责年度学术和社会实践成果的资料汇编。
8.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六、艺术指导中心
1.负责大型文体活动的策划、运作工作,制定实施年度学生文艺活动计划。
2.指导开展大学生文化节、艺术节、汇报演出及专项比赛等。
3.规划、实施重点校园文艺活动,做好品牌大型文艺活动的建设工作。
4.负责大学生艺术团的建设、教育、管理和指导,包括大学生艺术团的日常训练、外联、演出、考核等工作。
5.负责文艺活动场地、物品、道具、乐器、服装的管理和租借工作,定期保养及维护。
6.负责全校学生文艺技能的兴趣培训工作,制定全校团员青年的文艺教育计划,促进广大同学的全面发展。
七、志愿服务指导中心
1.负责志愿服务工作规划的制订,制定志愿服务的有关政策,建立和完善志愿服务的工作机制。
2.负责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首都大学生基层志愿服务团的志愿者招募、管理、组织实施等工作。
3.负责第29届奥运会、第13届残奥会志愿者的招募、培训和服务等工作。
4.协调学生志愿者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工作。
5.掌握学生志愿者组织的基本情况,协调志愿者开展组织建设。
6.负责对各级各类学生志愿服务组织的教育、指导和监督。
7.开展其它志愿服务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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