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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度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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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我市民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六次党代会和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抓好以坚持改革法治并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主题的各项民政工作,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常诣副局长被市妇联评为“巾帼建功”标兵。现将XXXX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召开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市民政各项工作的落实,3月18日,我局组织召开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市局机关、各区民政局、各国营农场负责民政工作人员共计60多人参会,主要传达学习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部署XXXX年全市民政工作任务。
(二)积极推进省、市重点改革事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加大对省、市重点改革事项,市十大为民办实事事项,稳增长政策落实等事项的工作力度,研究制定各项改革事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各项重点改革事项稳步推进,低保提标、大病救助已完成,养老服务业、殡葬改革顺利推进。
(三)理顺市区民政关系,加强基层民政建设。今年是我市行政区划调整的第一年,区级民政局刚成立,我们着力在理顺关系,加强基层建设上下功夫。一是积极组织各区民政部门参加民政部、省民政厅、市民政局举办的各项业务培训,全年市民政局组织培训班35期,培训区、社区、村(居)委会民政工作人员达200多人次。二是职能划转逐步实施。我局下发《市民政局关于行政审批及管理服务事项发放的通知》(三民字〔XXXX年〕143号),下放区级承接的民政业务事项,并于4月14日至23日期间举办了各区民政业务工作培训,对各区及育才管委会民政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了区民政局工作人员的民政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XXXX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救灾救济工作。
1.XXXX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市冬春期间共投入200.9万元,用于解决冬令春荒期间灾民生活困难问题,共救济13394人。
2.根据《市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关于做好XXXX年防汛防风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市防字〔XXXX年〕2号),做好XXXX年防汛防风预案的修订工作,并下发《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市防洪防风应急预案的通知》。
3.做好“5.12国家减灾日”的宣传工作。根据《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XXXX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琼减〔XXXX年〕4号)文件精神,及时下发《市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XXXX年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三减发〔XXXX年〕1号)。“10.13国际减灾日”期间,全市各区悬挂横幅100多条,张贴《科学减灾、依法应对》等宣传挂图900多份,发放防灾减灾科普读物30包1200本,大力营造了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的浓厚氛围。
4.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创建XXXX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通知》(琼民通〔XXXX年〕45号)精神,我们积极做好XXXX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调查、摸底、推荐、申报等工作,创建了海棠湾区的龙楼村委会、藤海居委会;吉阳区的新村居委会;崖州区的南山村委会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使全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达到7个。
5.做好危房改建工作。积极配合好市房改办,做好250户民政对象的民房改建调查摸底工作,并将摸底情况准确无误报送给市房改办。提前与各区、育才管委会进行沟通联系,做好民政对象危房改建的前期工作。
6.做好各种荒期的调查、摸底、报灾工作。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规定做好需救助人员的统计与核查,做到对象准确,不重复统计。
7.积极指导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的日程工作,对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现有各类救灾储备物资进行了分类、盘点、统计工作。该中心现共有10类救灾物资,合计17085件。
(二)城乡社会救助工作。
1.完善城乡低保标准和健全低保标准动态增长机制。截止6月底,全市有5586户10448人享受城乡低保,发放1-6月份城乡低保金4647.76万元,(其中城市2894户4915人;发放低保金2442.25万元,农村2692户5533人,发放低保金2205.51万元)。从XXXX年1月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原来的480元/月/每人提高至590元/月/每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原来的440元/月/每人提高至480元/月/每人,使全市贫困群众与全市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2.完善五保供养制度,大力推进敬老院项目建设进度。截止6月底,全市现有农村五保对象570人,其中集中供养16人,分散供养554人。供养标准从XXXX年1月起分别从原来500/月/人/元(集中供养)和450元/月/人/元(分散供养)分别提高到每月每人550元(集中供养),每月每人500元(分散供养),发放1-6月份农村五保供养金为373.455万元。与此同时,我们还积极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进度,截止6月底,天涯区高峰敬老院建设工程已进入封顶阶段;育才敬老院正在办理土地证;海棠湾敬老院正在做建筑概算预审。
3.完善医疗救助体系,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截止XXXX年6月份中旬,医疗救助人数7083人次,支出救助金额622.97万元。1-6月份共救助困难群众162户590人,支出临时救助资金共计60.45万元(其中教育救助46户126人,支出金额23万元)。
(三)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
1.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工作。今年元旦春节期间,我们组织慰问重点优抚对象428人,共发放慰问品、慰问金27多万元。
2.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工作。全市有义务兵394人,共发放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经费240多万元。
3.落实优抚对象生活待遇,及时做好抚恤金发放工作。根据《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持通知》(琼民优〔XXXX年〕205号)文件精神,做好定期抚恤金发放工作,全市优抚对象415人,共发放经费402万多元。
4.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的修缮工作。自今年3月以来我局及时组织人员,认真开展普查修缮工作,并筹集经费160多万元,先后对崖城烈士纪念园和梅山烈士陵园进行维修。
5.做好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工作。今年9月3日,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三办发〔XXXX年〕33号)精神,我们认真组织开展纪念活动。(1)8月20日至8月30日,市民政局组织各区人员开展走访慰问建国前抗战老兵及直系烈属活动,直接走访慰问人员19人,每人发放慰问金的800元,共发放经费15200元。(2)全市有抗战老兵6人,6月1日前,我市已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及时给每名抗战老兵发放一次性补助金及纪念章,每人发放经费5000元,6人共发放经费55000元。(3)6月1日,为贯彻省委办公厅通知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在梅山烈士陵园举行隆重的向抗战英烈敬献花篮活动,有各界代表参加。为使活动工作顺利开展,我局认真按照市委办的布置和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按时完成市委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受到市委办的表扬。
6.开展好烈士纪念日期间开展祭拜烈士活动工作。9月30日,我市在海棠湾仲田岭烈士纪念碑举行的公祭纪念烈士活动,由市委市政府负责组织举办。参加人员有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有关单位、市委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代表、群众代表、学生代表、驻军部队代表等,人数共有130多人。
7.做好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今年来,我市共接收退役士兵215人,其中:农村退役士兵64人,城镇66人,转业士官18人,复员士官17人,已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及生活费455万多元。
8.指导市军休所和市军供站做好管理服务工作。我市现已接收军休62人,军休职工445人,我们认真按照军休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服务管理工作;做好军供保障工作。在管理人员配备少的情况下,克服存在的实际困难,市军供站出色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军供保障任务,全年共接待过往部队官兵1000多人次,受到了军代处和过往部队官兵的赞扬。
9.双拥工作稳步开展。市双拥办全年共组织机关干部、人民群众慰问部队1200多人次,投入慰问经费400多万元,提供优质粮油190吨,副食品120多吨。全年共为2162名符合规定条件的随军待业家属发放生活补贴5843080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部分军人家庭的生活压力;为1022名官兵发放XXXX年驻市官兵立功奖励费576200元,鼓励他们继续在军营建功立业。我市以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为切入点,下部队、走基层,组织实施了多种形式的拥军活动。市委宣传部、市国防教育办组织了10余场“送书画进军营”;市总工会、市旅游委与91922部队、儋州社区与武警边检站等共建单位分别举办了新春联欢会;市司法局在驻市团以上单位设立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军人军属提供便利周到的法律咨询服务;市妇联、团市委、市旅游委、天涯区等多次与部队联合举办军地青年联谊活动等等,这些活动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增进了军地军民鱼水情。
(四)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
1.社会组织管理更加规范,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更稳步。截止XXXX年10月,我市依法注册登记各类社会组织356个(其中,社会团体15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99个)。今年,新登记社会团体2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1家。同时,按计划完成了全市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社会组织现有党员331名,成立党组织18个,社会组织得到较好地发展。今年下半年,我局起草了《是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实施方案(代拟稿)》,并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进行了修改完善,目前已报市政府审核。
2.社会福利和事务工作稳步推进。
(1)截至XXXX年10月,我局共办理国内收养登记手续6宗。市福利院现有集中供养弃婴(孤儿)55名,上学适龄儿童13名。全市共有散居孤儿41名,按每人每月700元的补助标准,截至XXXX年6月,共发放生活补助338800元。此外,我局还为8名在大学就读的散居孤儿发放助学金32500元。(2)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市救助管理站为省级第一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单位,我局起草制定了《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印发。根据《方案》要求,我局积极开展试点前期工作,依托社区等基层组织力量,通过联系市妇联、团委、高校等资源,对辖区内居民的全面摸底筛查,获得了220名困境未成年人和留守儿童的详细情况,为后续开展工作提供基础材料。(3)养老服务业得到进一步发展,今年,我局起草了《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目前已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同时,我局积极配合市发改委起草制定了《市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代拟稿)。今年我局正式将农村幸福院项目的建设和管理移交至各区民政局,目前,各农村幸福院项目已经陆续开工建设,预计6月底完成。(4)婚姻登记工作稳步开展,截至XXXX年6月25日,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业务8806件,其中结婚登记6607对,离婚登记925对,补领结婚证1221对,补领离婚证53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2420份。指导各区民政局刻制“婚姻登记工作专用印章”和采购婚姻登记设备。(5)全市福利彩票销售良好,XXXX年1月至10月福彩销量取得较好的成绩。据统计,全市福彩总销量2.15亿元,比去年同期2.07亿元增长了744万元,增长率3.59%。其中,“快2”游戏销量1.08亿;中福在线销量5673万元,比去年同期4033万元增长了1639万元,增长率40.62%。
3.殡葬改革工作进展顺利。在落实惠民殡葬补贴政策方面,截至XXXX年10月底,领取惠民殡葬补贴的居民共53户,发放补贴资金188300元。我局结合实际,对原《市惠民殡葬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目前该方案已发至市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殡葬改革工作是我市重点开展的一项民生工作,我市专门制定印发《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办发﹝XXXX年﹞37号)。结合我市“双修”、“双城”建设工作,为保护自然资源和土地资源,我局起草的《市殡葬管理规定(代拟稿)》已通过市长办公会议审议,我局将根据会议精神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核,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
4.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1)市仙逸园整体搬迁项目。至目前,市仙逸园整体搬迁项目项目前期的可研评审、环境评估和水土保持评估已经基本完成。目前,我局正在积极协调调整市仙逸园管理所整体搬迁项目用地一事,已征求完吉阳区政府、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等部门意见,并汇总完善报市政府。
(2)市荔仙园二期公墓建设项目。市荔仙园公墓二期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较为顺利,目前已取得发改部门的调整项目立项的批复、规划部门的选址意见书、水务部门的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可研、环评及招标核准批复。
(3)抓紧推进已立项的公益性公墓建设速度。今年,我局要求各区民政局掌握本辖区内公益性公墓情况,尽快启动已立项的公益性公墓建设。截至目前,我市已立项未建成的公益性公墓有4个(即:天涯区红尔山公墓正在建设,吉阳区翻园公墓、天涯区大脚岭公墓、天涯区荔枝山公墓)。其中,天涯区红尔山公墓正在开工建设。
(4)截止到6月27日,市仙逸园管理所共火化遗体822具,组织安排追悼会近百场,为广大治丧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的殡仪服务。截止6月25日,市荔仙园管理所共销售福位486座,已葬367座,收入3881500元。
(五)区划地名工作。
1.完成了市新设市辖区部分界线调整勘界及界桩设置工作,组织新设四个区政府签订了界线协议书;给省政府和省民政厅报送XXXX年市新设市辖区界线协议书及附图。
2.完成了XXXX年地名标志系统设置前期1600余条乡村道路的实地调查勘测工作;完成XXXX年乡村道路地名标志系统设置任务设置各种地名标志牌1429块,其中,箱体式多功能路牌62块、单柱式路牌800块、地名导向标识牌461块、“中国社区”标志牌106块。
3.完成了XXXX年市区地名标志设置后续调整、补充设置工作。
4.完成了地名数据库应用开发一期项目的后续数据网络平台优化处理等工作。
5.对市区120余块灯箱广告路牌进行了地名标识等公益性服务功能改造,增加了周边场所指向和公益广告宣传版面、内容。完成了市区路牌等地名标志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6.在充分论证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集中命名了32条新修道路。
7.组织完成了《地名志》编纂、核稿、校对、出版工作。
(六)老龄工作。
1.截止10月底,享受高龄老人津贴6251人,其中:百岁及以上40人,90-99周岁815人,80-89周岁5396人,补助标准分别为:百岁及以上每人月补助870元,90-99周岁每人月补助300元,80-89周岁每人月补助175元,1-10月份共发放高龄老人津贴639.25万元。
2.做好老年人优待证的审核、上报和发放工作。XXXX年1至10月,共办理老年人优待证4477张,其中金卡2728张,银卡1408张,蓝卡341张。
3.认真贯彻落实《市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意见》(三府〔XXXX年〕107号)精神,为符合居家养老条件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民政局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检查小组”,开展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检查。截止6月底,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助131.83万元,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455人。
4.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情活动。依托春节和“重阳节”,为百岁人、空巢老人、孤寡老人和贫困老人送温情。XXXX年两节期间,走访慰问百岁、孤寡、空巢、特困老人100余人,为老人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30.2万元,帮助30多名老人解决医疗困难问题,并将他们纳入慢性病和大病救助范围。
(七)基层政权社区建设工作。
1.加强了《村(居)委会组织法》宣传力度,张贴条幅300多条,发放《村(居)委会组织法》读本1020本。
2.下基层指导村(居)务公开督导检查6批次。全市各村(居)委会村(居)务公开工作总体良好,都基本做到了“四议两公开”。
3.组织相关人员12人次赴外地考察、学习城市社区管理先进经验积极摸索社区工作新方法新路子。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下社区管理工作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到广东佛山禅城区考察学习佛山禅城“一门式”行政公共服务先进经验;到海口市滨海新村考察学习社区网格化管理先进做法。通过考察和学习,积极借鉴先进地区优秀做法突出经验,已经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我市有关工作意见和方案,已报市政府审批。
4、组织开展村(居)委会干部培训,先后举办村《(居)委会组织法》学习班、村(居)务公开业务培训班3批次。10月19日至20日市民政局在市委党校对全市141个村(居)委会干部进行了村(居)务公开、创建和谐社区及村委会选举办法等内容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同时为明年换届选举打下基础。
三、存在的问题
1.各区级民政部门承接市级下放事项处于过渡阶段,区级民政局工作人员对民政业务不够熟悉,衔接工作会带来一些影响。
2.由于我市家庭经济状况系统平台尚未建成,家庭财产收入评估、低保对象家庭收入等不能及时掌握
3.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不够快。按照“百日大会战”的要求,我局仙逸园搬迁、荔仙园二期和海棠敬老院等建设项目推进进度还不够,下步争取能够按照“百日大会战”时间节点按时开工。
4.随军待业家属安置难的问题比较突出。全市驻军随军家属仍有2162人在待业。由于驻军较多,企业少、就业岗位少,解决随军家属安置这一问题的难度较大,虽然我们每年极力争取,但也只是个别得到安置,大部分只能采取发放补贴代替安置的办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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