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制办工作总结

县法制办工作总结

20xx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突破,充分发挥法治在城市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规范性、保障性作用,为广西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一)紧密围绕法治广西建设目标,探索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特色之路

一是以依法行政考核为杠杆,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协调发展。完成了XXXX年度全区依法行政考核,形成《自治区XXXX年依法行政考核报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并印发了《XXXX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针对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问题设置重点考核内容,将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强化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加强政务公开,自觉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依法行政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等内容纳入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

二是以依法行政示范点为引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完成了自治区级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表彰工作,命名了91个自治区级第三批依法行政示范点,着力培育树立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形成一批具有广西特色的依法行政工作品牌。为加大示范点经验的宣传推广力度,11月下旬,召开了全区依法行政示范点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和交流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取得的主要成绩和经验做法,研究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进一步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探索经验、奠定基础,不断推动我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是以依法行政先进市县评比为导向,完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激励机制。完成了全区第二批依法行政先进市县和单位评比表彰活动,对9个自治区级依法行政先进市县、46个依法行政先进单位、12个依法行政进步市县进行表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区依法行政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四是以科学规划为抓手,强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印发了《XXXX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规范清理行政审批设定依据为今年依法行政工作重点,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突破。同时参与了自治区党委组织的《法治广西建设纲要》起草工作,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设计路线图、任务书。

五是以经验总结和宣传报道为依托,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组织编写了《20xx年-XXXX年广西依法行政白皮书》,全面总结《纲要》实施十年来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辉煌成就和成功经验;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合作,在《广西日报》刊载了长篇报道“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广西政府法制工作XXXX年综述”和“健步走向法治政府—广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10年综述”,深度宣传报道广西依法行政十年所取得的成功经验、主要做法和先进典型;印发了《自治区法制办公室政府法制政务信息工作规定》,以广西政府法制网站为平台,以依法行政示范点动态和典型经验宣传为重点,发布依法行政动态信息1600多条,召开立法新闻发布会5次,及时反映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全面展示法治政府建设成就;与广西电视台《法制最前线》栏目合作拍摄“法治政府”专栏节目,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围绕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加强改革创新制度建设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20xx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工作部署,围绕“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充分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市场潜能,破解发展难题,争创发展优势”的要求,大力加强制度建设,解决制约我区赶超跨越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障碍。

一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XXXX年立法工作计划》确定的立法项目任务10件,到目前为止,已完成立法审查工作、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15件。在制定立法计划时重点抓好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保护弱势群体、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急需制定或者修改的立法项目,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我区各项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中国和马来西亚两国投资合作旗舰项目重要讲话精神,审查了《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管理办法》,打造自治区级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中国—东盟产城一体化生态新城;为贯彻自治区坚持“生态立区、绿色发展”战略部署,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作为今年区立法工作的“重头戏”,及时完成了该条例立法审查工作,为加强盘阳河流域的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打造“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提供制度保障;为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的重要部署,审查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加快实现我区清洁环境、美化乡村、培育新风、造福群众的目标;审查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突出我区作为我国西南地区最便捷的出海通道的区位优势;审查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维护市场秩序,改善投资环境。同时继续完善政府立法公众有序参与机制,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

二是进一步拓宽公众有序参与政府立法途径,畅通政府立法中基层民意表达渠道,通过多种形式集中民智,反映民意,有效扩大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在政府立法项目立项阶段,在《广西日报》、《南国早报》、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广西政府法制网上刊登公告征集下一年度政府立法计划的意见和建议,让公众从源头上参与政府立法;在立法审查阶段,进一步完善公众获取立法信息、交流互动的征求意见机制,除了公示立法项目征求意见稿全文外,一并公示草案起草说明、立法的上位法依据、背景资料等,增强公众对法律草案的了解和关注;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立法论证会,听取自治区“美丽办”、爱卫办、财政、住建、环保、农业等有关职能部门和相关领域专家意见;更加注重到基层特别是到群众中的立法调研工作,如在审查《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过程中,在定向发征求意见函及网上公告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还深入南宁市住宅小区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在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立法听取意见会时,邀请了业主代表、创业者代表、企业代表、物业公司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后勤代表及法律专家代表参加,了解社会各个利益群体的诉求,增强法律制度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使政府立法更能体现群众意愿,提高政府立法质量。

三是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报备率和及时率,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健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依法严格审查,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截至11月下旬,共审查自治区部门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260件。其中,经审查,认为文件合法,予以备案的文件242件,所有予以备案的文件目录都在自治区政府法制网进行了公布;认为文件存在违法内容,向文件制定机关提出备案审查意见,通知其自行纠正的16件;不属规范性文件,不予审查的2件。通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效地解决了规范性文件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和限制公民、法人权利,增加公民、法人义务的问题,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三)围绕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当好政府依法行政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

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保障政府依法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能,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促成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利好政策出台。今年1-11月共审查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168件,办理政府法律事务70多件,参加政府领导召集的研究协调各类问题的工作会议50多次,将服务重点从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发言转变为参与合同审查修订、规范性文件起草调研、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项目)提供法律风险论证等,多角度、全方位参与政府决策工作。如为广西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广西水资源综合规划(XXXX年-20xx年)、打造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的实施意见、关于创新和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深化广西改革发展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对我区国企改制、招商引资、重大合同、企业上市等涉法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为我区全面深化改革及时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意见和最优的法律路径,得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采纳,确保了自治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依法制定,自治区有关重大决策依法作出。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事务工作,为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当好法律参谋助手。7月30日,我办召开全区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座谈会,研究新形势下加强政府法制事务工作的思路,9月,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区政府法律事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全区各级政府法制机构提高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方式来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同时统一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文书样式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文书样式印发全区执行,规范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审查文书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制作质量。

三是加快探索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制专家智囊团的参谋作用。为了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关于“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部署,按照自治区政府的要求,我办加强对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调研,代自治区人民政府起草了《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府法律顾问遴选聘任方案(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助理聘用方案(征求意见稿)》,探索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县法制办工作总结

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的大力帮助、指导下,我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工作主线,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为契机,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开拓创新,踏实工作,全面履行职责,切实做好了各项政府法制工作,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成绩与做法(一)《纲要》贯彻落实工作取得新成效xx年,我办把“三规范、一公开”作为全县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来抓,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代县政府拟定了xx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二是根据县政府领导分工的变化,对全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了调整;三是制定了《进贤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进贤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进贤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进贤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制度》等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相关工作制度;四是对xx年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中由法制办牵头的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布置,明确了责任人,确定了完成的时间要求;五是在1月份对上年度全县依法行政开展情况进行了一次监督检查,就监督检查情况向县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六是对全县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第4轮清理,共取消了3项行政许可项目;七是在1月份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评查了行政许可案卷155宗、行政处罚案卷160宗,对每一宗案卷都进行了书面反馈意见。

(二)行政复议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xx年,我办创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做好了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数明显增长,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82%。今年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5件,受理31件,审结31件,已全面完成了市政府法制办下达的年三十件的工作任务,行政复议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化解了行政争议,促进了全县的依法行政工作。具体做法是:一是进一步加强了行政复议宣传力度。今年在县城人流量集中地段,我办已举办了两次大型行政复议宣传咨询活动,在两次宣传活动中,共发放行政复议宣传材料50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600余人次。二是做好了信访接待工作,积极主动参与“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对接访事项由专人进行逐件登记,对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积极受理并办理。在“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中对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信访事项,主动劝说信访人到我办申请行政复议。三是召开了一次行政复议联系会议,邀请了县法院行政庭、县信访局、工业办、县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参加。四是认真落实省办关于省以下垂直领导部门行政复议案件管辖问题的复函,转发了省、市有关文件,并对地税、工商、质监、药监等部门进行了走访。五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六是建立健全了行政复议配套制度。我办制定了《进贤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办法》和《进贤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听证工作规则》等配套制度,从而进一步保证了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听证工作能够依法高效开展。七是进一步创新了行政复议工作方式方法。积极运用和解、协调等方式解决行政争议。今年我办办理的所有的行政复议案件,都是经本办协调,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以终止而结案的。这样既维护了行政机关的形象,又达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三)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得到进一步提高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办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作为今年全办重点工作来抓:一是制定了全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并根据省市驻县单位、县属部门、乡镇政府的政府法制工作开展状况不同,制定了不同的监督方式和工作要求。二是建立了来信来访登记制度,对来信来访能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的,转为行政复议案件,予以立案;对不能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的,以执法监督的方式办理,尽最大能力化解行政争议。三是建立了法制员工作例会制度,分期分批召开了五次法制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政府法制工作;加强各单位法制员之间的相互交流;监督、指导全县法制员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准确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府法制工作。四是我办代县政府拟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制定下发了《关于要求申报xx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按时报送xx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并对报送的检查计划依法进行审查批复。五是对全县的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资格审查,对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核发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六是代县政府拟定了《进贤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的重大事项决策行为。

(四)军山湖保护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南昌市军山湖保护条例》已列入市人大xx—xx年立法规划。为使该《条例》能尽早出台,我办已起草了条例草稿,并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在各单位反馈意见的基础上,我办进行了一次修改。形成了修改稿,并已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的领导及有关人员于xx年10月来我县就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调研,原则同意将《南昌市军山湖保护条例》列入市政府xx年立法计划。

(五)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和自由裁量劝细化工作正稳步推进在组建了城市管理局的基础上,我办正在逐步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我办已会同县城市管理局制定了执法局组建工作方案、执法人员考录方案和执法程序规定等有关制度文件,对工商占道经营、室外演出2项、建筑管理2项等共计5项行政处罚进行了相对集中,并在征求了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目录。待上报批准后,立即付诸实施。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县于6月份开展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我办代县政府拟定了《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并在县城镇管理局、文化局、交通局等三个单位进行试点。

(六)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今年,我办共审核县政府各类规范性文件5件,而且均是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之前,有关职能部门主动与我办联系,送交我办进行事先审核。县政府已正式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我办都已及时向市政府报送了备案。

(七)完成交办工作取得新突破法制部门作为县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我办把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对待,认真、及时办理。截止目前,我办共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审核、协调各类文件、合同、纠纷等70件(起),每件(起)都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八)法制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下,我办的队伍建设又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新增了一名专职副主任,现有专职工作人员5人,其中又有一人今年新考取了律师资格。同时,我办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和机关效能建设为契机,不断加强自身素质,强化学习,努力建设创新型、学习型机关。

二、存在的问题xx年,我办的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依法行政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还不够。

三、下一步打算xx年,我办将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紧紧围绕发展经济构建和谐社会,以认真贯彻落实《纲要》为工作主线,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着力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促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纲要》,当好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贯彻《纲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办将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契机,继续发挥参谋、助手、法制顾问的作用。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制度,继续开展一次依法行政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完成县政府xx年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并按照《纲要》的要求,结合县政府五年规划,拟定xx年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并抓好落实,推动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深入。

(二)进一步规范制度建设,提高制度质量一是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重点工作,制定规划性文件,为构建和谐新进贤提供制度保障。同时,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积极受理各乡镇、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并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制度建设质量。二是继续做好军山湖保护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南昌市军山湖保护条例》修改稿,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加强论证工作,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力争在xx年下半年正式出台,使军山湖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

(三)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宣传的新途径,采取更加有效的宣传新形式,积极拓宽行政复议案源,力争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再上新台阶。二是以国务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为指导,探索行政复议审理新方式,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

(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一是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督促、指导各执法单位分解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各项配套制度,全面完成县政府规定的工作任务。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创新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三是全面完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县的行政处罚执法行为。四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对执法证件进行统一换发。

(五)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一是加强县政府法制办自身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强化工作责任,努力提高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二是进一步夯实基层法制机构队伍,强化法制员队伍建设,坚持和完善法制员工作例会制度,通过培训等途径,提高法制员整体素质,制定法制员工作职责,增强他们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制业务能力和水平。

县法制办工作总结

20xx年,我办立足本职岗位,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继续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统领、以服务政府工作、服务社会为宗旨,按照上年度既定的工作思路,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行政行为为载体,紧密结合本县法制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职责,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提高政府及各部门依法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开展了扎实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履行普法职能,继续深入宣传贯彻《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根据“五五”普法工作的要求,于4月24日法制宣传日,与县监察局、人事局、司法局组织全县行政执法部门以上街开展“法制宣传一条街”等活动,我办重点宣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实施条例》、《国家赔偿法》等公共法律、法规知识,为《行政处罚法实施条例》的正确施行奠定基础,也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行政复议知识及法律意识。

同时,积极参加县依法治县办、县政法委组织的法制宣传,多渠道宣传《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丰富了广大城乡群众的法律知识,为正确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合法渠道反映诉求,减少越级、违法上访、缠访,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法治环境、社会氛围和《纲要》的正确、广泛施行奠定了群众基础。

(二)履行执法监督职能,认真进行执法监督。根据《贵州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我办制定并下发了《黎平县行政执法考核办法》,量化了对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考核标准,使执法监督制度化、具体化并具有可操作性。上半年,继续与县人大法工委、县监察局对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建设局、县文广局(文化稽查队)等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执法质量抽查,通过对制度建立、执法案卷等具体事项进行检查,被检查机关自《贵州省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实施以来,执法日趋规范,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基本准确,程序合法,没有违反《办法》的现象。

(三)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及行政合同审查职能。自我办XX年年制定下发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与备案办法后,县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和政府各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印发前都能先进行法律审核。上半年共审查县政府办公室及部门送审规范性文件2件,行政合同2份,并针对具体问题提出了相应意见。

(四)履行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职能,做好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行政复议工作:至6月底,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件(与XX年年持平),内容均为不服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执法部门行政处理决定。其中受理7件,不予受理1件,监督乡镇政府自行撤销不当行政行为1件。说明原因,引导当事人径直提起诉讼2件。共审结7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4件,撤销1件,驳回复议申请1件。未结1件(新受理)。

行政应诉工作:因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6件。乡镇部门应诉2件,县政府应诉4件,经法院审理后,撤诉1件,撤销1件,维持2件,在审3件。

(六)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我办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难,经过近一年的清理,理清了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力清单,并即将完成此项工作,然后向社会公示后编印给各行政执法部门。同时,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也正在进行中。

(七)其他有关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日常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当好县政府及办公室的助手,半年共接待(含涉纠纷、涉法)上访群众23人次。对来访者,审慎地做好法律、法规、政策的引导、解释工作,为维护政策统一和农村社会稳定做出应有贡献。二是及时组织持到或超期《行政执法监督证》人员进行换证。三是对县政府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认真审查,及时提出相应法律意见。四是积极完成县政府办领导安排的全县消防工作检查等工作及县政府办公室安排的日常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我办当前主要存在的问题仍与上年一样:一是人员少,还不能适应当前政府法制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随着法制宣传的不断深入,行政复议案件增幅较大。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压力较大。根据《纲要》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当前还有一些政府法制工作因人员少、被抽调时间长而不能正常开展,距省州法制工作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二是不能对乡镇政府进行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培训,乡镇政府的行政执法总体水平仍然不高,且发展不平衡,相当数量的纠纷还不能就地协调解决,法制工作服务农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还不能充分体现。三是因为监督、处罚机制不健全,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仍不能正常开展,急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法制信息、调研工作不能正常开展,还急需加强。

三、下步工作思路

针对前述具体问题,我办将继续以贯彻执行《纲要》为宗旨,以服务政府、服务人民为主线,按照如下思路开展工作:一是迅速组织全县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及时按要求抓好《决定》中各项具体要求的落实工作。二是定期向县政府领导汇报政府法制工作,争取更大支持,及早增编补员,增加办案力量,以缓解行政复议案件增多的压力;三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四是加大执法质量监督检查和培训力度,继续协调县人大法工委、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培训,并使之常规化,促进提高执法质量,从基层基础方面加强和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促进平衡发展。五是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大胆创新工作方式,按年初既定工作计划开展政府法制各项工作;六是克服困难,结合实际加强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工作的调查研究,为加快我县政府法制工作进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出有力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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