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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上半年社会稳定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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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动社会稳定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今年我局被省司法厅记集体二等功一次,被市司法局评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被县委、县政府授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文明单位”、“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包村联户活动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构建“一八三四一”工作模式,着力提升社会矛盾化解水平,为促进社会的长治久安提供保障。
积极落实县委、县府制定下发的《关于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意见》,全面建立起了“三调联动、多调对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和“一八三四一”工作模式,切实提高了社会矛盾化解效能,促进了基层社会稳定。
“一”是实现“一个目标”:发挥“三调联动”及“多调对接”的整体效能,构建纵向覆盖县、镇、村、横向覆盖各部门、各行业的调解组织网络,实现定纷止争。“八”是建立“八个对接联动机制”:根据当前实际,县级重点先行建立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刑事和解、治安调解、交通事故调解、法律援助调解、信访调解、医患纠纷调解、劳资纠纷调解八个对接联动机制,分别设立专门机构和办事窗口,成立调委会和工作队伍。在多发易发矛盾纠纷的住建、卫生、教育、交通、国土、民政、人社等成立了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与人民调解的对接联动,确保逐步实现行业调解组织全覆盖。“三”是落实“三项基本任务”:一是实现“三调联动”,实现非诉调解与司法活动的无缝对接;二是诉调、检调、公调、援调、信调、医调、交调、劳调等“多调对接”,实现规范化的专业调解组织全覆盖;三是县、镇两级分别成立人民调解中心和“大调解”受理调处(指挥)中心,搭建起调解对接的中心枢纽和专业的调解平台。“四”是坚持“四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途径将其化解,实现息诉罢访。二是坚持统一领导,协调一致的原则。充分发挥党政主导作用,协调整合各方调解力量,搭建调解平台,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三是坚持引导调解与当事人自愿调解相结合的原则。四是坚持依法公正原则。“一”是建立起一支党政主导、扎根群众、覆盖基层和各行各业的调解队伍。
“三调联动、多调对接”大调解工作机制和“一八三四一”工作模式的构建充分整合了各类调解资源优势,畅通了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极大地提高了社会矛盾化解效能。今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1656件,矛盾纠纷调处率100%,调解成功1652件,调处成功率达99.8%。
在排查化解的1656起矛盾纠纷中,其中邻里纠纷435件,约占总数的26.3%;婚姻家庭纠纷430件,约占总数的26.0%;山林土地纠纷116件,约占总数的7.0%;房屋宅基地纠纷151件,约占总数的9.1%;合同纠纷168件,约占总数的10.1%;其它纠纷356件,约占总数的21.5%。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传统型矛盾纠纷仍占主导地位;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山林土地纠纷共981件,占矛盾纠纷总数的59.2%;这些传统型纠纷具有常见性、多发性等特点,其成因复杂、分布广泛、容易激化。
二、以规范教育学习管理形式为突破点,创新工作模式,认真做“两类”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努力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发生。
坚持管理和帮扶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新工作模式,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切实提高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制定下发了《XXXX年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并积极抓好落实,规范社区矫正人员社会调查、居住地审查、法律文书及人员交接等工作,确保了与社区服刑人员无缝衔接。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人身危险性等级评定,落实好分级处遇规定,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的提高。实施社区矫正人员统一学习制度,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要求和社区矫正人员思想实际,编写了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学习教案,统一学习内容、统一学习形式、统一授课时间,目前,已编写教案12份,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50场次,收到了良好的学习教育效果。
二是积极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完善监所与基层帮教组织间的信息沟通机制,规范刑释解教人员移送衔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查和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妥善安置重点对象特别是“三无”人员。协调民政、人社等部门,落实社会保障、临时救济、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心理咨询措施,促进刑释解教人员顺利融入社会。
目前,我县现有刑释解教人员1082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为1040人,解除劳教人员为42人。今年上半年,新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68人。我县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共接受社区矫正人员1199人,解除社区矫正677人,现有社区矫正人员522人。其中管制1人、缓刑469人、假释49人、被暂予监外执行3人。
三、以“六五”普法中期督查为契机,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奠定法治基础。
注重探索普法工作新思路、新理念,健全机制,创新形式,精心打造法治文化品牌,扎实推进“普、治、创”工作,为社会稳定工作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创新普法内容和形式。利用消费者权益日、“防灾减灾日”、助残日等各种宣传日,依托县电视台普法栏目,重点宣传了宪法及与社会和谐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了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土地流转、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法律法规。县电视台《民生在线》、《百姓茶馆》栏目,说法明理,协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涉法问题,方言栏目《百姓剧》由普通百姓表演现实生活中的涉法小故事,现已播出近30期;结合群众工作日,全县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10多次,围绕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依法治理活动近200次,扩大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群众基础。充分发挥我县地域文化优势,打造特色法治文化品牌,今年已编演法治文艺节目近100场次,全县中小学设置法制长廊70多处,法制图书40多万册。我县依托文化优势,推进法治建设的先进做法被省普法办《法治通讯》刊登推广。
二是稳步推进“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督导工作。召开了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制定下发了《XXXX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XXXX年法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通知》,组织开展全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督导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制定完善工作措施,圆满完成了全市“六五”普法检查督导工作。
四、围绕提升服务中心能力,有效发挥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为促进基层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一是努力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围绕招商引资和“转调创”等中心工作,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托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为政府部门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企业依法经营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深入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农村全覆盖”和“一村一法律顾问”工程,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帮助群众解决医疗、养老、教育等民生方面的法律问题;组织引导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今年以来,全县法律服务人员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1200多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0xx年多万元,参与处理重大群体性纠纷10多起,办理公证事项725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2件;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240件,鉴定文书采信率达到96%以上。
二是建立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制定下发了《县司法局关于做好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方案》,实现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有效对接,相互配合、优势互补,节约了成本,方便了群众,提高了纠纷化解效能,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目前,已受理人民调解援助案件11件。
我局积极发挥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在促进了基层社会稳定,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一八三四一”大调解工作模式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调解工作效能需要进一步强化;二是由于特殊人群数量不断增多、管理难度加大、部门合力发挥欠充分、经费不足等因素制约,导致特殊人群管理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制约了工作效能的进一步提高;三是普法宣传方式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个别法律服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与基层群众法律需求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下步工作中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依托“一八三四一”的大调解工作模式,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深入扎实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继续做好常规性排查化解基础上,结合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专项排查活动,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以及重点人、重点事、重点上访对象进行集中排查化解。
(二)加强部门间协调联系,做好“两类”人员衔接管理工作。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联系,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特别是外出务工及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两类”人员实施重点帮教、重点管控。加强对出狱(所)后直接流散于社会、不落户或人户分离以及“三假”(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人员的查寻力度。对“两类”人员定期排查、走访,杜绝出现脱管、漏管现象。
(三)深入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活动,实现“法律六进”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不断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全面提高社会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服务业的管理,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继续推动法律服务工作向基层延伸、向农村延伸,向社区延伸,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第二篇
今年以来,根据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全县政法维稳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以工作创新为抓手,围绕全市“一七四一”目标任务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发挥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全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以构建“一八三四一”工作模式为切入点,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着力提升社会矛盾化解水平
积极落实省厅、市局关于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及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要求,县委、县府制定下发的《关于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意见》,依托县、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成立了县、镇两级人民调解中心和县、镇两级社会矛盾受理调处(指挥)中心,全面建立起了“三调联动、多调对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和“一八三四一”工作模式。
“一”是实现“一个目标”:发挥“三调联动”及“多调对接”的整体效能,构建纵向覆盖县、镇、村、横向覆盖各部门、各行业的调解组织网络,实现定纷止争。“八”是建立“八个对接联动机制”:根据当前实际,县级重点先行建立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刑事和解、治安调解、交通事故调解、法律援助调解、信访调解、医患纠纷调解、劳资纠纷调解八个对接联动机制。分别设立“诉调对接”专门机构,成立调委会和工作队伍,在县中心设立办事窗口。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建设的意见》精神,在多发易发矛盾纠纷的住建、卫生、教育、交通、国土、民政、人社等成立了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与人民调解的对接联动,确保逐步实现行业调解组织全覆盖。“三”是落实“三项基本任务”:一是实现“三调联动”,实现非诉调解与司法活动的无缝对接;二是诉调、检调、公调、援调、信调、医调、交调、劳调等“多调对接”,实现规范化的专业调解组织全覆盖;三是县、镇两级分别成立人民调解中心和“大调解”受理调处(指挥)中心,搭建起调解对接的中心枢纽和专业的调解平台。“四”是坚持“四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途径将其化解,实现息诉罢访。二是坚持统一领导,协调一致的原则。充分发挥党政主导作用,协调整合各方调解力量,搭建调解平台,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三是坚持引导调解与当事人自愿调解相结合的原则。四是坚持依法公正原则。“一”是建立一支“第三方调解队伍”:分专职和兼职两类配齐配强中心调解人员,专职人员由有关行业和部门派驻中心的窗口办事人员组成;兼职人员从优秀人民调解员、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退休干部、威望较高的在职干部、各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法官、检察官、律师及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中选聘,组建“调解专家人才库”,建立起一支党政主导、扎根群众、覆盖基层和各行各业的调解队伍。
“三调联动、多调对接”大调解工作机制和“一八三四一”工作模式的构建充分整合了各类调解资源优势,畅通了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极大地提高了社会矛盾化解效能。今年以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56件,调处成功率达到99%以上,重大群体性纠纷、“民转刑”、越级上访等重大案件明显减少,切实促进了基层社会稳定。
二、以“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督查为契机,创新理念,凸显特色,着力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注重探索普法工作新思路、新理念,健全机制,创新形式,精心打造法治文化品牌,扎实推进“普、治、创”和法制宣传教育中心建设工作,法治建设呈现良好局面。
一是创新普法内容和形式。利用消费者权益日、“防灾减灾日”、助残日等各种宣传日,依托县电视台普法栏目,重点宣传了宪法及与社会和谐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了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土地流转、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法律法规。县电视台《民生在线》、《百姓茶馆》栏目,说法明理,协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涉法问题,方言栏目《百姓剧》由普通百姓表演现实生活中的涉法小故事,现已播出近30期;结合群众工作日,全县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10多次,围绕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依法治理活动近200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带来的实效,扩大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群众基础。
二是打造法治文化品牌。充分发挥我县作为“全国文化模范县”、“书画之乡”、“小戏之乡”的地域文化优势,筑牢法治文化“五大阵地”,打造特色法治文化品牌。依托村文化大院抓好农村阵地建设,全县300多支业余文艺宣传队和“庄户剧团”,积极编演法治文艺节目;抓好以法制绘画、征文、黑板报等为重点的校园阵地建设;依托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抓好社区阵地建设;将企业文化与法治文化相结合,抓好企业阵地建设;整合电视、报刊、网络资源,播出普法剧、开展法治征文,强化媒体阵地建设。今年已编演法治文艺节目近100场次,全县中小学设置法制长廊70多处,法制图书40多万册。我县依托文化优势,推进法治建设的先进做法被省普法办《法治通讯》(XXXX年第二期)刊登推广。
三是稳步推进“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督导工作。召开了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了《XXXX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XXXX年法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通知》,组织开展全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督导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制定完善工作措施,做好迎接省、市检查督导准备工作。
三、以规范教育学习管理形式为突破点,创新工作模式,着力提升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水平
始终坚持管理和帮扶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新工作模式,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积极推动特殊人群管理中心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切实提高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制定下发了《XXXX年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并积极抓好落实,规范社区矫正人员社会调查、居住地审查、法律文书及人员交接等工作,确保了与社区服刑人员无缝衔接。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人身危险性等级评定,落实好分级处遇规定,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的提高。针对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学习内容不统一,形式散乱,效果不好的实际,我县组织社区矫正工作骨干人员,集中进行调研分析,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要求和社区矫正人员思想实际,编写了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学习教案,统一学习内容、统一学习形式、统一授课时间,目前,已编写教案12份,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50场次,促进了社区矫正人员政治、思想、法律素质的提高,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203人,解除矫正677人,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
二是积极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完善监所与基层帮教组织间的信息沟通机制,规范刑释解教人员移送衔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查和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妥善安置重点对象特别是“三无”人员。协调民政、人社等部门,落实社会保障、临时救济、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心理咨询措施,促进刑释解教人员顺利融入社会。目前,全县有刑释解教人员1078人,帮教率100%,安置率达90%以上。
四、以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强化服务中心能力,着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创新和完善法律服务管理。积极开展“三评三查”活动(“网评”单位、“社评”工作、“联评”班子,执法行为抓督查、执法过错抓倒查、社会形象抓检查),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监督,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深化法律服务诚信执业体系建设,建立和规范法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诚信档案,严格落实首案负责制,通过抽查卷宗、回访委托人、征求意见等方式,对法律服务人员办案实行跟踪监督,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执业公信力。在公证机构深入开展了“零错证、零投诉、零上访”活动、在律师行业落实“星级律师事务所(律师)”评价制度、在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中组织开展了争创“文明法律服务所(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活动、在司法鉴定机构组织开展了司法鉴定“规范化管理年“活动,认真查找整改问题,规范服务行为,促进了业务质量和社会公信力的提高。
二是努力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积极推进县级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围绕招商引资和“转调创”等中心工作,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托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为政府部门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企业依法经营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深入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农村全覆盖”和“一村一法律顾问”工程,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帮助群众解决医疗、养老、教育等民生方面的法律问题;组织引导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今年以来,全县法律服务人员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1200多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0xx年多万元,参与处理重大群体性纠纷10多起;办理公证事项725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2件。
三是建立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制定下发了《县司法局关于做好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方案》,各人民调解组织在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对调解不成但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申请提供援助;县援助中心受理案件过程中,符合援助范围且当事人有调解意向的,尽可能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互配合、优势互补,节约了成本,方便了群众,提高了纠纷化解效能,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目前,已受理人民调解援助案件11件。
四是提高司法鉴定工作管理水平。以开展司法鉴定“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为契机,指导司法鉴定机构将司法鉴定人的基本情况、业务范围、收费标准、工作流程及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等重要规章制度,进行公示;在日常监管工作中,采取回访委托人、抽样调查等方式,对采信情况进行了解,初步实现了当事人监督、社会监督、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的有机结合。指导鉴定机构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主动上门服务,积极开展司法鉴定案件援助工作,注重发挥司法鉴定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特殊功能,促进了基层社会稳定。今年,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240件,鉴定文书采信率达到96%以上,办理司法鉴定援助案件10件,上门服务5次。
五、以作风和能力建设为抓手,突出素质提升,着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一是创新学习形式,培养良好学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大讲堂的作用,利用集中授课、业务交流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定期开展政治业务学习,达到“以讲促学、以学促讲”的效果,激发了干部职工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自觉性。今年4月11日—19日,以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为重点,在大讲堂开展了为期8天的全员培训,今年以来,利用司法行政大讲堂开展集中学习6场次,业务交流2次,促进了司法行政全体干部职工政治业务素质的提升。
二是坚持勤政与廉政并重,改进工作作风。健全完善了政务公开、服务承诺、首案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从源头上遏制了政令不畅、行政不作为等问题,促进了机关工作提速增效。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公开廉政承诺,广泛接受监督,促进了各项制度的落实,保证了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三是严格遵守“禁令”,狠抓思想政治教育。以“转变作风、提升能力、服务群众、促进发展”等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集中学习十八大精神、法律法规政策为手段,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突破口,教育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十要十不要”、“八项规定”等行为规范,着力解决司法行政队伍在作风、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今年以来,全县司法行政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今年以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委县府的要求、与群众的需求、与兄弟县市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建设推进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一八三四一”大调解工作模式在机构设置、制度配套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以达到提高调解组织覆盖面、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能的目标;三是特殊人群管理措施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创新和加强;四是队伍在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下步工作中,我们要立足实际,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创新思维,完善措施,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第三篇
根据《中共县委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经济发展软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县司法局立足部门职能和实际,制定有效措施,扎实开展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政策规定,切实转变机关作风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的促进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规定,避免政策不落实、落实慢或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发生。教育引导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以创新服务、为群众办实事为核心,向社会做出公开服务承诺,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严谨违反服务承诺、工作推诿、态度冷硬等问题发生,积极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满意服务。健全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严肃机关工作纪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谨上班时间早退、串岗脱岗、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看影视以及工作日中午饮酒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树立司法行政干警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发挥职能作用,积极营造良好经济发展软环境
一是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服务基层年”、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年“等主题实践活动,将加强软环境建设工作意识与岗位工作相结合,强化了敬业意识、大局意识,极大地调动了职工工作积极性,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二是完善制度,为优质高效服务提供保障。严格落实《关于政法部门执法办案和法律服务工作首案负责制的暂行办法(试行)》,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深化诚信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法律服务档案,扎实开展案件评查和执法执业监督活动,促进了执法执业和法律服务工作质量的提高。
三是公开承诺。通过制作、悬挂服务承诺书,面向社会公开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法律服务项目等。同时设立投诉电话,真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截止目前为止,未发生一起投诉案件。
四是送法进企业。依托“法律六进“和“律师进百企包千村联万户”活动,将法制宣传工作与强化企业发展相结合,立足企业自身特点,量身定做配套培训方案,及时走进企业开展专题法律知识讲座,为企业走上正规化管理模式,进一步做大、做强,提供法律帮助。
五是为企业开通了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依托企业法律顾问,本着“为企业服务又不打扰”的原则,主动与各企业联系,只要企业表示有法律方面的需要,立即上门服务。
三、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干扰破坏发展环境的行为
按照软环境建设的要求,健全和落实了管用的制度:一是健全了罗平县公证收费管理规定,做到优质服务,严格管理。二是建立和实行了严格的手按负责制,制作了接案登记表。三是实行严格的服务事项公开承诺制度,做到姓名、电话公开,接受广泛监督。四是建立了严格、优质、高效、规范的限时办结制度。六是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凡被投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或不履行职责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第四篇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积极贯彻全县群众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做好服务群众各项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基层群众工作日活动,访民情、帮民困、解民忧
县司法局认真落实县委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群众工作日”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县司法局关于开展“领导干部群众工作日”暨下基层蹲点活动的实施方案》,深入寺头镇鹿皋村、柳山镇洪山村等村居开展“群众工作日”活动,组织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为群众进行法律咨询与服务,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和民生工程建设、土地承包流转及农业产业化与农产品销售等事务现场提出了法律意见,提供了法律咨询与服务;结合具体案例,利用“依案释法”等形式,宣传普及了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知识,并发放了便民服务联系卡,将服务和监督电话、联系人、服务范围等内容告知群众,为群众寻求法律服务和帮助提供了方便。组织开展了募捐活动,县司法局、县公证处、宇明律师事务所、德宇律师事务所、公望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和单位踊跃捐款,募集资金2万元,为帮扶村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持和资金帮助。活动开展以来中,共解答受理群众咨询1200多人次,提供法律建议7条,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群众法律素质的提高。
二、发挥部门职能,改善民生,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一)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努力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按照《人民调解法》的有关规定,落实规范化建设标准,扎实推进人民调解标准化、制度化、经常化建设。巩固推进劳动人事、交通、卫生等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了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效能。结合“双强双促”农村社会管理综合整治、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等专题活动,围绕社会热点难点和民生问题,抓住影响社会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重点时段,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攻坚活动,认真做好梳理报送工作,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共排查调解各类民间纠纷2230件,调解成功2205件。
(二)立足于为群众营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切实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治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制定出台了《县“两类”人员稳控工作应急处置预案》(“两类”人员指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落实机关干部包靠司法所制度,十八大期间,组织开展了“两类”人员“大排查、大走访”和“两类”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活动,进一步规范管控措施,实行特殊关爱,着力抓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积极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制度和监管措施,进一步提高了教育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立足社区矫正人员排查摸底和统计工作,建立基础工作台账,对户籍在我县、审判机关正式移交的社区服刑人员全部纳入管理范围,有效防止了脱管漏管。积极探索建立刑释解教人员的必接必送机制,依托帮教网络和爱心帮扶基地,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截至目前,全县共接受社区服刑人员987人,解除矫正526人;接受刑释解教人员873人,帮教率100%,安置率达到98%,最大限度的减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发生。
(三)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知识需求。召开普法联席会议,明确部门工作职责,以“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宪法、基层民主自治、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等法律法规,突出抓好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今年以来,共组织举办大型法制宣传活动25次,出动宣传车220多台次,发放宣传材料10万多份,提高了社会各界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组织开展了“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和“法治县”、“民主法治村(社区)”等创建活动,推动了法治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提高了基层组织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积极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切实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围绕县委、县政府“一八六一”的思路举措,立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领域。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农村(社区)全覆盖”工程,构建了覆盖城乡的法律服务网络,结合开展“进百企、包千村、联万户”、“服务基层年”等便民服务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法律服务进企业、农村(社区)常态机制和便民服务长效机制,针对土地承包、山林权属纠纷、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深入企业、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和普法宣传工作,实现了“强基层、强基础、促稳定、促发展”的工作目标。积极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参与信访接待工作,有针对性的做好信访群众的思想工作,规范其信访行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畅通经济困难群体和农村“五保户”、残疾人、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绿色通道”,降低门槛,简化程序,使受援群众享受全方位高质量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切实解决困难群体“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截至目前,全县法律服务人员担当常年法律顾问490多家,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1830多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800多万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7件,办理公证事项810件。
第五篇
今年以来,我们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紧紧围绕“平安”建设和全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狠抓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
一、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着力点,扎实做好基层基础工作
(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成效显著。按照《人民调解法》的有关规定,巩固推进人社、交通、卫生等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行业调解指导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了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效能。以《人民调解法》为重点,开展了骨干调解员集中培训,积极开展评先树优活动,涌现了一大批优秀调解能手,我局王法营同志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调解能手”被司法厅评为“全省十佳调解员”,县局被司法部中华全国调解员协会评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各级调解组织围绕文化体制改革、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等社会热点难点和民生问题以及“十八大”召开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排查化解专项活动。今年以来,共排查调解各类民间纠纷2787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切实促进了基层社会稳定。
(二)社区矫正工作高标准推进。建立健全了由社区矫正办公室工作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社区志愿者、社区矫正人员近亲属或原单位工作人员五部分组成社区矫正队伍,人员数量大、覆盖面广、便于开展工作,组织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建立健全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管理、社会调查、员风险评估等制度,社区矫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十八大期间,开展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大排查、大走访”活动,强化了对重点对象的管控,杜绝了脱管失控。截至目前,全县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020人,解除矫正563人。
(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有效。依托县、镇、村三级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完善与司法所、社区、家庭、单位的信息沟通和参与帮教机制,切实做到了一般帮教对象有衔接,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依托企业安置帮教基地,加强了对“三无”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帮扶教育、技能培训和帮扶力度。截至目前,我县累计接受刑释解教人员965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100%,安置率达90%以上,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
二、以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认真实施“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组织召开普法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定下发了《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考核办法》(试行),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和领导约谈制度,形成了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研究制定了《县XXXX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以“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为抓手,突出文化优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突出了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增强了全民法律意识。依托村(居)、企业法律顾问,加强了偏远乡村、非公企业、流动人口聚居区的法制宣传,最大限度消除了普法盲点和死角。今年以来,共组织举办大型法制宣传活动25次,出动宣传车220多台次,设立法制宣传咨询站(点)110处,悬挂横幅200多条,发放宣传材料10万多份。
(三)全面开展法治创建活动,依法治县进程扎实推进。以建设法制广场为着力点,积极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了法治文化建设向纵深发展。我县法治文化建设的先进做法被省普法办《法治通讯》刊载推广。组织开展了“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和“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村(社区)”等创建活动,促进了社会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以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目标,扎实做好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工作
(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提升。围绕县委、县政府“一八六一”的思路举措,通过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为党委政府依法科学决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新社会管理提供法律服务。以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包百企、进千村、联万户”等主题活动为契机,立足土地承包、劳资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领域。积极组织引导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和涉法信访案件处理工作,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贴近群众、信息灵便的优势,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为基层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全县法律服务人员担当常年法律顾问500多家,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2100多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800多万元,参与处理重大涉法信访案件20多起,公证处办理公证事项1884件;办理司法鉴定事项410件。
(二)法律服务管理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指导法律服务机构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了规范化建设水平。积极开展“回访案件当事人”活动,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考核的重要指标,促进了法律服务工作质量的提高。以群众投诉案件为抓手,开展法律服务市场整治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法律援助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依托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工作网络,发挥残联、妇联、团委、武装、人社等单位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完善了动态监管、结案评估、办案奖惩、案件回访等制度,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今年以来,全县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7件,年增长20%以上,受援对象达410多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300多人次。
四、以创新管理体制机制为核心,不断做大做强县域司法行政工作
适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部署要求,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研究制定县域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拓展强化司法行政职能,推动了县域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
一是筑牢基层阵地。按照司法部“五化”要求,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整合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工作力量,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司法所岗位目标责任、执法监督与执法过错追究、考核奖惩等制度规范,积极协调镇街党委政府,解决司法所办公、业务用房。目前,我县10处镇街司法所使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38人,在编在职工作人员30人,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二是提升工作效能。结合开展专题实践活动,整合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以及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服务为民的职能作用,提升了为民服务水平;整合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增强了维稳实效;建立健全了法律服务人员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和报告制度,及时收集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集体上访的信息,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帮助,打造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品牌形象。
三是强化标准规范。根据中央、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健全、完善了县域司法行政工作在执法执业、业务管理、组织建设、礼仪规范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编撰形成《县司法局机关管理制度与工作规范》,明晰了工作流程,细化了工作标准,完善了工作机制,将县域司法行政工作纳入规范有序的发展轨道,提高了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水平。
五、以提高公正执法能力为重点,切实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
(一)认真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促进了队伍政治理论水平的提高。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干部群众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执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下发了《县司法局关于开展“领导干部群众工作日”暨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蹲点活动的实施方案》,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指导工作、受理解决群众诉求、帮扶困难党员群众,活动开展以来,深入基层蹲点20多人次,帮扶困难群众45人。今年,县局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先进集体”、被县委评为“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注重专业知识学习,促进了队伍综合业务素质的提升。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必备业务知识和能力的学习培训,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今年以来,共参加省市组织的政治业务培训110多人次,干部职工综合业务素质不断提升。
(三)落实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有效。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一系列指示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没有发生群众投诉和违法违纪现象。
第六篇
今年以来,我们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紧紧围绕“平安”建设和全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狠抓工作落实,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着力点,扎实做好基层基础工作
发挥人民调解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作用,积极做好社会矛盾化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基层基础工作,切实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一)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按照《人民调解法》的有关规定,调整、规范了镇(街道)调委会10个、村(居)调委会345个,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1828名。在劳动人事、交通、卫生等建立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选聘调解员,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逐步健全完善。按照“五有”、“六统一”和“四落实”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今年以来,共排查调解各类民间纠纷2646件,调解成功2598件,调解成功率达98%,切实促进了基层社会稳定。我县人民调解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8月份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现场观摩会在我县成功召开。
(二)深入推进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与帮困扶助工作,为社区服刑人员建立了矫正档案,制定了矫正方案,通过定期谈话、心理咨询、公益劳动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协调工会、民政、妇联等相关部门,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学习、生活和工作上的帮助,提高了矫正工作效能。截至目前,接受社区服刑人员710人,解除矫正280人。
(三)扎实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加强与监狱、劳教等相关部门的衔接,积极探索建立刑释解教人员的必接必送机制,防止了脱管失控现象发生。依托帮教网络,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动态管理,建成爱心帮扶基地3处,依托基地积极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提高了帮教帮扶工作效能。今年以来,我县共接受刑释解教人员67人,帮教率100%,安置率达到98%。
二、以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作用,着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科学发展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研究制定了《县XXXX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以“法律五进”为载体,结合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和基本法律,宣传基层民主自治、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共举办大型法制宣传活动17次,出动宣传车50多台次,设立法制宣传咨询站(点)110处,发放宣传材料5万多份。创新普法形式,在新闻媒体开设专版、专栏,建设法治主题公园、法律长廊、法制图书室等阵地,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为法制宣传活动的开展搭建了广阔平台。今年与电视台《民生在线》栏目联合以身边法律服务案例为重点开办法制宣传专题节目,开通了普法网站,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提高了法制宣传效果,县司法局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
(二)全面开展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的意见》,以法治县、法治村、法治社区、法治学校、法治企业创建为切入点,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结合“送法进校园”活动,为全县中小学举办法制教育报告会28场次,受教育学生达3万多人次,提高了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三)精心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认真总结“五五”普法依法治理经验,深入研究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方向、内容、机制和措施,积极开展“六五”普法规划的论证、出台、启动工作,10月25日,召开了全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我县新一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功启动。
三、以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目标,扎实做好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工作
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专业优势和独特作用,积极组织参与人民调解、涉法涉诉、法律顾问、法律援助以及诉讼与非诉讼等法律事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市、县确定的经济工作目标任务,立足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领域,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积极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千名律师赶大集”等活动,组织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农村和社区法律顾问,深入村居开展法律援助,协助村居依法管理村级事务,为群众调解纠纷,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了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我县“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做法被市委主要领导批示并给与充分肯定。今年以来全县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担当常年法律顾问490多家,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1600多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0xx年多万元,各项业务量、业务收费较去年同期增长10%;公证处办理公证事项1280件;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02件,受援对象近400人次。
(二)提高法律服务管理与服务水平。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县律师队伍中组织开展了职业道德集中教育活动,制定下发了《县司法局关于全县律师队伍职业道德集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从加强思想教育、严格规范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强化检查考核、加强党建工作等方面入手,着力提高律师队伍职业道德素质,提高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在公证机构和队伍中开展了“零错证、零投诉、零上访”竞赛活动,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公证程序,提高了公证质量和公信力。巩固“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成果,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与县人民法院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出庭代理行为的规定》,对统一收案收费、出庭代理程序等事项作了统一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与工作人员的执业行为。
四、以提高公正执法能力为重点,切实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
(一)认真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提高队伍政治理论水平。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干部群众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为民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到目前,已举办革命传统报告会1次,全体干部职工每人撰写读书笔记2万多字,撰写心得体会3篇,帮扶村居、企业5个,帮扶困难党员群众37人,服务群众观念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提高。
(二)注重业务知识学习,提高队伍专业水平和能力。利用集中学习日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了《宪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司法行政业务知识以及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今年以来,共参加省市组织的政治业务培训120多人次,全系统干部职工执法执业能力和服务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三)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XXXX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采取积极措施抓好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一系列指示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没有发生群众投诉和违法违纪现象。
总之,今年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人民调解资源的配置不尽合理,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滞后,调解规范化、制度化程度不高,调解队伍素质需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法律服务市场监管手段单一,个别人员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与群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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