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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司法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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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以来,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指导帮助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警民亲”服务群众“八件实事”,不断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有序发展,为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建设幸福美丽xx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XXXX年工作总结
(一)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10月,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34件,超全年目标191.8%,提供法律咨询17559人次,超全年目标17.1%,新建县级规范化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厅1个,全面完成目标,新建乡镇街道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4个,超全年目标100%;办理公证12234件,超全年目标2%;办理司法鉴定1318件,超全年目标64.8%;民间纠纷调解成功率98.9%,超目标2.1个百分点;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734家,是全年目标的99.2%;“六五”普法及依法治市工作有序推进。
另外,圆满完成XXXX年度国家司法考试xx考区考务组织工作,共组织610人(含资阳考生)参加司法考试,得到司法部、省司法厅巡考领导的高度评价。积极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市司法局的工作评议,顺利完成准备动员、评议调查和评议阶段工作,目前正积极做好整改落实阶段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做好行政审批清理工作,按时完成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认真开展对市、县(区)司法行政机关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在省司法厅组织的全省法制工作培训会上作了交流发言。充分发挥xx监狱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积极协调联系省监狱管理局、xx监狱工程建设指挥部与市、区相关部门,切实推进xx监狱建设工作。
(二)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1、稳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
一是积极协助做好依法治市前期工作。协助草拟了《关于成立xx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意见建议》、《xx市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推进依法治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情况汇报》、《中共xx市委关于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xx市依法治市XXXX年工作要点》;协助筹备召开xx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扩大)会议、xx市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会,草拟会议材料,协助会务等工作;协助市依法治市办做好迎接省依法治省办对我市依法治省宣传教育月活动专项督查各项准备工作。
二是积极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成立了xx市司法局贯彻落实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xx市司法局贯彻落实<中共xx市委关于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实施方案》和《xx市司法局贯彻落实<中共xx市委关于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XXXX年工作要点》,召开了贯彻落实全市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工作会,开展了依法治市宣传教育月活动,在全市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我局在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效获得了市依法治市办和市委书记彭宇行的充分肯定。
2、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
一是“法律七进”工作组织保障有力。制定《xx市司法局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七进”工作推进会,与各县(区)司法局、经开区拆迁协调办、直属各单位签订了推进“法律七进”工作责任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联合市依法治市、市委宣传部制发《关于印发<xx市“法律七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将“法律七进”工作分解到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制定菜单式普法大纲——《xx市“法律七进”三年行动纲要(XXXX年-XXXX年)》,对“法律七进”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二是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深入开展以“送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观教堂、进企业、进单位”为内容的“法律七进”活动。到靖民镇组织开展了法律服务乡村行活动,到资中县孟塘镇大佛村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积极参加“6.5”世界环境日集中宣传日活动、禁毒宣传巡回展和集中宣传活动。联合市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开办“法律生活手机报”,以彩信形式每周定期向全市1000余名领导干部发送,不断增强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的能力。截止10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258场,法律进乡村活动272场,法律进社区活动263场,法律进校园活动156场,法律进企业224场,法律进寺观教堂69场、法律进单位活动177场,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三十三万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
3、全力做好法治示范创建工作
在依法治理示范创建中,我局牵头负责法治示范县(区)、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三项示范创建工作”,制发了《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法治示范县(区)、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市申报法治示范县(区)2个,法治示范乡镇(街道)18个,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36个。推荐2个县(区)、2个乡(镇、街道)、3个机关(单位)申报省级“三项示范创建”。
(三)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确保“应援尽援”
1、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和队伍。建立健全“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在市本级和5县(区)建立法律援助中心6个;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21个;在1678个村、275个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在工会、团委、妇联、残联、老龄委、xx师院、看守所、武警部队、省女子强戒所等单位建立行业性法律援助工作站34个。使每个法律援助需求者利用普通的交通工具,在一小时内能找到一个法律援助服务接待机构,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将全市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400余人纳入法律援助办案队伍,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
2、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受援面。畅通市、(县)区“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建立24小时法律援助律师热线值守制度,形成市、县(区)法律援助咨询热线全覆盖。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放宽法律援助条件,把涉农纠纷、征地拆迁、涉法涉诉信访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援助范围。拓宽申请渠道,简化审批程序,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农民工讨薪、交通事故、工伤仲裁等涉及农民工权利的案件。
3、建立案件回访制度,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为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扩大社会影响,促进作风转变,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对去年承办的部分法律援助案件进行了回访,一方面征求受援人对承办案件的意见,另一方面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通过回访,不仅能强化承办律师的责任意识,使受援人更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而且能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的知晓率,使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法律援助工作。
(四)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紧贴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积极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大事件处置提供法律意见。积极参与政府处理土地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保护治理、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涉及的涉法涉诉问题以及就学、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拓宽法律服务领域,为推进全市招商引资、工业发展、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产权改革提供法律服务。
2、整合资源、发挥优势,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四支法律服务队伍的职能优势,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法律顾问进万村”活动,全市1678个自然村、275个社区都确定一名法律工作者对口联系,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各律师事务所积极组织“党员志愿者”和律师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开展向贫困群众捐款捐物、走访慰问特困居民、捐资助学等活动,为基层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3、加强监管、注重质量,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素质水平。牢固树立执业为民理念,加强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司法鉴定四支法律服务队伍的规范管理、教育、监督、引导工作。严格规范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年检、注册工作,加强监督管理,认真开展法律服务“质量与规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检、注册的重要依据。召开全市司法鉴定工作会,开展司法鉴定行风建设专项活动,积极组织筹建xx司法鉴定人协会,切实加强对司法鉴定人的服务管理。举行新执业律师宣誓仪式,召开全市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会和律师事务所主任联系会,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提高律师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五)切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1、大力推进“多维矛盾纠纷化解网络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巩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网络基础,规范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并大力推进消费维权、院校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发展,形成了一般性和专业性相结合的、完备的矛盾纠纷化解网络体系。二是全力推进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建设。今年8月底,医调中心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筹建工作已全部完成,并正式投入运行。截至目前,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已累计受理纠纷84件,调解完成79件,调解成功75件,正在调解5件,调解成功率95%。三是设立个人调解室。以“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等优秀调解员个人名义,开展个人调解室设立工作,促进矛盾纠纷化解。今年以来,我市已设立个人调解室10个。截至目前,我市有各类调委会2372个,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121个,村(社区)调委会有1954个,医疗纠纷、消费维权、院校、物业小区等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7大类297个。
2、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按照“分级培训”的要求,采取以会代训、经验交流等形式加大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人民调解员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今年,资中县、威远县分别组织全县人民调解员骨干进行了专题培训。同时,各调解委员会通过拓宽选聘渠道,改善队伍结构,不断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目前,我市有人民调解员13084人。
3、着力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力度。以“建设幸福美丽生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为重要载体,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矛盾纠纷预防调处为重点,发动全市人民调解员扎实有效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将大量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矛盾排查3828次,预防纠纷4237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4032件,调解成功13887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9.0%,其中,防止因民间纠纷引起自杀2件2人,防止因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68件182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05件1254人,防止群体性械斗36件217人。
(六)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四化”建设,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服务
1、着力推进社区矫正专业化建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内府发〔XXXX年〕4号),明确提出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并明确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标,有力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我局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区矫正公共服务,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市中区已启动政府购买社区矫正公共服务,引入成都543社工中心参与社区矫正非执法类工作,并在玉溪街道和城东街道开展试点。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基地建设,目前,我市已建立就业基地4个,建立教育基地15个,建立社区服务基地22个,监管教育中心(中途之家)2个。
2、着力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以“五个统一”为主要内容,即统一工作流程、统一衔接程序、统一文书格式、统一分类管理、统一教育管理,严格落实社会调查评估、人员衔接、日常监管、教育矫正等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提升我市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今年以来,我市共开展社会调查评估500件,开展集中教育7806人次,集中社区服务6140人次。隆昌县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在植树节之际种植树木20xx年余棵,覆盖面积近10亩;东兴区组织6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在小满时节帮助困难农户开展春耕生产。
3、着力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全市着力推进以社区矫正信息平台为载体的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实现了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全域覆盖,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防止了脱管漏管。截至目前,全市接受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达到1595人,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化管理达到70.6%。
4、着力推进社区矫正亲情化建设。积极推进社区服刑人员心理评估及矫治机制建设,通过测定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健康状况,并根据测试结果,对存在心理问题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矫治或心理疏导,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习惯。今年以来,全市开展心理辅导391人次。今年5月,东兴区建立了规范化的社区矫正心理评估中心。
截至目前,我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868人,累计解除3608人,目前在册2260人。我市通过构建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服务新机制,取得了无一人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0.24%以下的工作成绩,得到了杨松柏市长、李发强书记和王明华副市长的肯定。
(七)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刑释解教人员服务管理
1、深化“前置帮教服务机制”建设,加强服刑人员教育。一是有效开展帮教前移至刑事审判阶段,对现场判决即将服刑人员进行面对面的帮教和心理疏导,帮助其安心服刑改造。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活动13次,帮教29人次。二是全面推进监狱、劳教所服刑人员“远程视频探视”机制建设,丰富服刑人员服务手段。目前,我市在东兴区、市中区、威远县、隆昌县已建立视频探视点16个,在服刑人员与其家属之间搭建了一座便捷的沟通平台。今年以来,为98名服刑人员和232名服刑人员亲属提供了远程视频探视服务。三是积极开展延伸帮教活动。东兴区司法局到宜宾监狱开展“延伸帮教促改造,视频探视送温暖”活动,向65名东兴区籍的服刑人员进行了法制宣传和亲情帮教,赠送生活用品。
2、完善“帮教服务多元化机制”,进一步夯实刑满释放人员跟踪帮教服务中间环节。一是严格执行“接”字环节。继续对服刑人员基本信息进行核查,使全市核查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刑满释放人员出监必接必送等衔接制度,今年以来,协调基层政府、发动刑满释放人员家属共接回刑满释放人员28名。二是扎实开展“安”字环节。通过普遍推行农村籍服刑人员责任田“代耕代管”制度、鼓励灵活就业、引导从事个体经营等方式,多渠道解决和拓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就业。今年以来,全市共为1046名农村籍刑满释放人员落实了责任田,鼓励90人从事个体经营。三是不断丰富“帮”字环节。结合“亲情帮教大走访”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同时,积极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培训、进一步落实社会保险政策,充分保障刑满释放人员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全市共推荐49名刑满释放人员就业。
3、推进“后延服务机制”建设,进一步巩固刑满释放人员帮教服务成果。一是扎实开展回访服务。全市定期组织开展对帮教期满的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回访帮教服务,帮助协调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未成年子女就学等。二是强化重点对象帮扶。建立帮教期满重点对象数据库,充分利用节假日不定期对重点对象开展亲情走访帮扶,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鼓励其有尊严地生活,不再重新违法犯罪。
今年以来,全市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942人,落实帮教1935,帮教率99.6%;落实安置措施1886人,安置率97.1%,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八)切实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信访服务,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和帮助。了解群众所想所求,缓解来访者的情绪,努力在首办环节解决信访问题,引导群众通过正当途径解决合理诉求。今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7件24人次,做到来信(来访)有登记,处理(转交)有结果。
(九)切实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执业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一是抓实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组织了15次集中学习、5次听专家讲课、4次班子成员讲党课、3次讨论交流、3次观看影视,1次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等。全体干部职工在学习中扎实做好读书笔记,共计撰写心得体会24篇,调研报告5篇。二是坚持边查边学边改,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共查找到“四风”方面突出问题30个,征求创新司法行政工作建议三类11条。坚持边学边做、边查边改,制定了《关于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的通知》和《xx市司法局“边学边查边改”整改措施》等文件,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做到立行立改。三是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结合实际制定了“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关于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确保整改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2、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认真落实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每月确定2-5个专题,组织党委成员开展集中学习、研究和讨论,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38次。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班子内部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班子成员谈心交心制度、群众评议制度等党内制度和工作制度,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真正落到了实处,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大决策、人事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由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并接受全局职工的监督,做到决策科学,管理民主。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及省司法厅《十二条规定》,制发《关于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的通知》、《关于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纪律敬畏行动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行风政风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学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意识。切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强预防腐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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