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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窗口行风问题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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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扎实推进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全县重点民政窗口单位行风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端正民政窗口单位的行风,进一步规范民政窗口单位的服务行为,根据《全市重点民政窗口单位行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于9月1日起到30日止开展了重点民政窗口单位行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重点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明显好转、队伍形象明显改观,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专项整治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
一、活动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市局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全面部署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全县重点民政窗口单位行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确保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有效开展。
(二)动员部署,提高思想认识。及时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市局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部署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动员学习,使每一位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提高和统一了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重点民政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为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奠定了思想基础。
(三)深挖细找,全面清查整治。深入排查,认真梳理,着力加强重点窗口单位行风建设,切实解决有碍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重点窗口单位紧紧围绕工作作风、遵规守纪等方面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的形式,广泛征求办事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从自查自纠及征求办事群众意见的情况来看,我县民政重点窗口单位均能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履行职责,未发生工作效率低下、服务态度差、搭车收费、索贿受贿等现象和行为。二是着重在窗口服务和规范程序上下功夫,对现有的婚姻登记工作制度、程序做法进行全面的清理,对政务公开、办事流程、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三是对殡葬服务工作在强制服务、捆绑服务、乱收费和收受红包礼品等方面开展治理,并加强日常的监督和管理,经常性地检查督促县殡仪馆全面落实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监管等制度,实行阳光殡葬。四是加强行业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和行业规范,对现有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政务公开等进行认真的梳理分析,及时修订和完善行业规范、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规程,从源头上遏制不正之风的发生。五是加强政务公开,对各项业务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依据、收费标准及工作、监督电话等进行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透明度,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六是规范服务行为,要求重点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要做到“五不准”:即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或有粗暴言行,不准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索拿卡要;接待群众要做到“五个一”:即一杯清茶、一声问候、一张笑脸、一个承诺、一声让座;“三个一样”即:生人熟人一样热情,来早来晚一样接待,闲时忙时一样耐心。
二、活动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思想受到了教育,进一步强化了宗旨意识。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重点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深刻认识,工作责任心进一步提高,群众观念得到自觉增强,队伍精神面貌有了新变化,并能坚持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标准贯穿到工作全过程,努力当好群众的热心人、贴心人、代言人和维护人。
(二)作风有了新转变,进一步密切了与群众之间的联系。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重点窗口单位工作人员为民服务意识更加牢固,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得到根本治理。
(三)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专项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维护了公平正义,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最关注、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四)自身建设切实得到加强。通过查找存在问题和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解决了一些影响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为我县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民政重点窗口单位的日常规范管理,不断推进和深化民政重点窗口单位行风建设工作,切实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为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风气,创造良好环境。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认真落实整改任务。按照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制定各项整改措施,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时限、落实责任,一项一项坚决整改,切实维护好民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二)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等,规范办事程序,促进行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三)加强民政政策法规宣传。将民政业务范围内最基本、日常生活最常用、人民群众最需要的政策法规编辑成通俗易懂、简明易记、便于携带的《民政政策宣传卡片》,放发到广大人群众手中,把民政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四)建立行风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提高活动成果。一是建立和完善教育机制,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二是建立明确的责任机制,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三是建立严格的制度保障机制,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四是建立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畅通内外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五建立严密的惩治和科学的警示机制,做到事前防范、事中纠偏、事后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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