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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局一季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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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我局工作按县委“三三六工程”计划安排,科学谋划,及早动手,全面落实,较好的实现了预期目标,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
1、住房保障工作有序推进。XXXX年,省市给我们下达了4056套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其中廉租房344套、公租房1566套、城市棚改950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1196套。近期县政府还即将召开专门的项目建设协调会,集中解决项目建设中面临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住房保障建设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
2、经济收入确保了与时间同步。元至三月份,办证大厅共办理城关地区各类房屋登记1114宗,其中初始登记219宗、二手房屋转让309宗、商品房办证371宗、抵押登记215宗;签订白蚁预防合同10份,预防面积9.8万平方米;归集维修资金240户、总额370万元;直接协助财税部门完成各项涉房税收850万元(其中契税140万元、销售不动产税710万元),不仅促进了财政的大幅征收,也从根本上确保了我局任务与时间的同步。
3、机关事务做到了平稳运转。一是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针对今年工作实际,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廉政建设制、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会议制度、机关事务管理制度、考勤及年休假制度、学习培训制度、文书档案制度、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真正做到以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二是明确岗位责任制。以任务定岗位,以岗位定人员,责任落实到人,各尽其职,达到事事有人负责的目标,改变以往有人没事干,有事又没人干的局面,避免苦乐不均现象的发生。三是我局从维护全县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局出发,不断地完善服务,加强管理,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了信访案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为减少投诉、化解矛盾、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做了自己应该做的工作。四是对人员编制、在职在岗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人事清理,规范了各种劳动合同和岗位待遇。五是文明创建工作成效显著。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高标准管理好责任包干路段为目标,不断细化创建责任,创建工作在去年基础上进步明显。
4、教育实践活动稳步开展。自全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了房地产局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同时,及时传达县委汪书记关于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动员讲话精神和要求,并多次以局党委会议的形式,研究部署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细节,细化实施方案,集体学习有关文件和重要讲话,准确领会和掌握活动精神和要求。目前,房地产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按方案稳步开展。
5、业务办理实现了快捷高效。一是行业服务不断优化。我们严格按照省委八条禁令和县委五个不准的要求,严格考勤考纪、狠抓制度落实,在推行指纹刷卡、打击人情风、优化政务服务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了审批程序。所有业务都坚持实行档案调阅和责任追究制,并严格按程序实行初审、复审和审核,做到了公开办结、阳光操作。
6、中心工作完成规定任务。一是积极响应我县“三年绿化行动”指挥部号召,在局机关、田家湖廉租房小区、人和花园等居民小区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为容城大地再添新绿。二是全面开展民意调查,我局共走访水产场社区群众150户,为其解决问题10多起,上报困难5件,较好地完成了调查任务。三是深入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我局于3月5号派遣罗建军同志深入工作联系点,到城关镇水产场解难题、办实事,并要求其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实实在在的沉下身子,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民情,集中民智,然后再对调研的具体情况进行集中研究和解决,以推动各项工作更好地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一是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个别单位总认为保障房是房产部门的事,与他们无关,所以在执行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报批相关手续上不能做到特事特办,导致项目建设时间拖得很长,而上级部门的目标考核又相当严格,所以,房产部门总感觉工作的压力很大。二是廉租房的分配及后续管理工作难度较大。作为符合廉租房入住条件的对象,如何申请、审批、分配入住,本来有严格的程序规定,但这些人要么找领导打招呼、要么找信访提诉求,可以说申报的人数是相当多,接访处访的任务也是相当之重,再加上部分涉军、涉残、涉拆人员的介入,情况更是复杂。而全县每年新建廉租房的数量却又相当有限,远远满足不了上述对象的需求,所以工作开展的难度较大。三是宣传的工作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虽然房地产部门这几年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开辟专题宣传电视台、在各街道张贴政策宣传知识图片等方式进行了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但市民对此了解还是不够,有的也根本不按程序进行申请。
三、关于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几点建议
1、由政府牵头组织,房地产、国土、规划、建设、发改等部门相互配合,共同落实好省市以及县政府关于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的规定。建议今后凡是挂牌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项目,按照项目总建筑面积5%以上配建保障性住房,其中,配建廉租住房不小于2%、公共租赁房不小于3%。对于已经办理完国土手续但未办理规划手续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在办理建设工程报建联办手续时,将配建作为前置条件,再与保障办签订配建合同或缴纳了异地配建费后方可办理其他手续。对已经办理完国土规划、设计等手续但在XXXX年元月以后开工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将配建手续设为前置条件。建议异地配建按高层每平方50元,多层每平方40计算配套资金。对于未按规定实施配建或者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迟缓的,不予办理土地规划手续、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确保配建政策落实到位。
2、由于今年的保障房项目建设任务重,并且还相对分散,为确保项目的早开工、早建设,恳请县政府按照以往的做法,开辟好绿色通道,实行规费包干、特事特办,确保各项涉地、涉建手续的办理便捷高效。
3、探索推进“租售并举”。建议针对不同的保障对象实行有差别的租金标准,并允许一定范围内的承租户自愿申请购买承租住房的产权,实行资金的滚动循环利用。
4、请求认真落实《关于创建规范化保障性住房小区若干意见》8号和国家建设部、财政部第165号令的文件精神,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纳入建筑成本,按总造价的5%在地方政府配套建设资金中提取,归集到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专账、专款、专存、专用。
5、请求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管理规定和前两年保障性住房专项审计建议。参照市其他县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和我县水利、交通部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请求设立保障性住房建设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6、请求将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后结余资金,按程序由政府行文将结余资金用于公租房建设。
7、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动员多方力量,建设保障性住房,尽早做好农机大市场公租房回购工作;并继续开展李家湖纸箱厂新的公租房回购计划方案的前期准备工作。
8、迅速审议并通过确定我县公租房轮候准入的条件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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