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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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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生工程圆满完成,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一)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城乡低保标准进一步提高。从xxxx年12月起,城市低保标准提高至五城区及高新区300元/人月,其它区(市)县不低于245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二圈层区(市)县不低于1920元/人年,三圈层区(市)县不低于1720元/人年。通过开展低保普查,低保动态管理进一步落实。全市有城市低保对象49855户87864人,累计支出低保金1.86亿元,月人均补差164.98元;有农村低保对象74235户157399人,累计支出低保金1.28亿元,月人均补差65.62元;低保资金由金融机构代发率达99.9%。二是城乡医疗救助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医疗救助金累计支出2034.2万元,人均救助216.21元,超目标值97%;农村医疗救助金累计支出3987.12万元,人均救助212.12元,超目标值93%。三是城乡福利机构供养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对象最低供养标准指导线调整为: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每人每月不低于260元,提高90元以上;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提高20元以上。市属国办福利机构“三无”人员伙食费标准提至每人每月300元。解决了市级福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精神病人和弃婴等“三无”人员的医疗救助问题。四是深化救助体系建设,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着力强化低保工作管理,统筹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解决以往救助政策“一刀切”带来的负面效应,促进部门信息共享。民政部、省民政厅对该文件充分肯定,并分别转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州)参阅。
(二)项目建设扎实推进。一是推进敬老院建设。全年共新(改、扩)建敬老院14所1948张床位。开展敬老院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了服务管理水平。除精神病、传染病患者及书面申明不愿意入住者外,全市可入住的五保对象16893人实现了100%集中供养。二是结合灾后重建和新农村建设,全年完成农村低保户危旧房改造20xx年户。三是推进国办福利机构建设。由上海市援建、设计床位500张的都江堰市社会综合福利院已竣工入住,建筑规模、设施设备全国领先。市儿童福利院“蓝天计划”主体工程xxxx年元月底将完成,市二福利院改(扩)建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
(三)慈善事业蓬勃发展。成立了慈善事业发展办公室,xx慈善会更名为xx市慈善总会,完成了换届选举,壮大了慈善力量。市人大常委会确定每年10月19日为“xx慈善日”。全年共募集慈善资金6561.47万元。“阳光”系列慈善救助项目取得新成绩:其中“阳光圆梦工程”共救助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2071人,发放助学金553.75万元,确保了考上大学的城乡低保家庭子女一个不少地圆大学梦;“阳光宏志工程”荣获“中华慈善突出贡献项目奖”,为61个“宏志班”2290名学生发放助学金830.7万元;“阳光育苗工程”救助1632名低保家庭中小学生,资助金额81.6万元;“阳光重建工程”计划投入1.2亿元捐赠资金实施公共设施恢复重建项目30个,其中已完成4个,在建26个。4月,由市上主要领导带队到中华慈善总会争取了价值6831.3万元的医疗设备,改善了基层医疗单位的硬件设施条件。全力打造社区慈善爱心超市救助平台,全年完成建设慈善爱心超市120所。
二、灾后恢复重建有序推进,受灾群众生活安定安全
(一)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及时发放灾后农房重建及维修加固补助资金,全市共发放农房重建补助资金22.68亿元,维修加固资金8.82亿元,均已100%发放完毕。完成了城镇住房重建中低保家庭、“三无”家庭和“三孤”人员收入核定工作。落实“特殊党费”援助农房重建补助资金发放,全市已审核确认128402户,已发放121337户、补助资金3.38亿元。加快推进全市民政系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已明确重建项目40个,计划总投资7.6亿元,已完成投资1.81亿元。积极推进基层组织阵地重建,“特殊党费”援建的627个村级活动场所项目已完工110个。
(二)积极稳妥做好过渡板房回收利用。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协调,出台了做好过渡板房回收利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分管市领导任组长、民政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加强对区(市)县过渡板房回收工作的督促检查。各区(市)县坚持因地制宜、综合利用,对板房回收利用进行全程监控和无害化处置,确保环保安全,最大限度发挥了过渡板房再利用价值。目前全市8个区(市)县已处置过渡板房32908套,仍在使用的14万套。
(三)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安定生活,安全过冬。一是抓好生活救助。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灾区困难群众纳入低保救助,实现临时生活救助与低保救助的无缝衔接。自xxxx年11月起连续5个月,向四个重灾区有主要劳动力遇难或致残且无生活来源的1141户特困群众每月发放450元的临时生活救助金。二是抓好“温暖过冬”。按照保过冬住房、保御寒衣被、保冬春口粮、保卫生防疫和加强过冬物资应急储备的要求,扎实做好灾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市民政局已储备2万床(件)棉被和防寒服,40万件经清洗消毒的捐赠衣物。四个重灾县(市)也分级做好了粮食、衣被等救灾御寒物资储备,并按照30天储备量靠前储备。三是抓好安全管理。配合安监、消防、电力等部门加强对过渡安置点电力使用和消防安全检查,组织了首个“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
三、协助处置公交车放火案件,成功承办国际合作研讨会
(一)协助妥善处置“6.5”公交车放火案件。
(二)成功承办亚欧救灾能力建设合作研讨会。5月27—29日,亚欧救灾能力建设合作研讨会在xx成功举办,参加会议的有45个国家和5个国际组织的政府官员和专家。我局积极参与前期筹备和会议期间的会务工作,为研讨会的成功举办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充分展示了xx灾后重建取得的经验和成效,为国际防灾减灾领域提供了一个大灾之后快速恢复重建的成功范例,进一步提升了xx的国际形象。
四、基层民主实践不断深化,城乡社区建设成效显著
加强基层治理机制探索创新,指导基层优化村级组织运行模式,全面建立村民议事会制度,推行村级自治事务决策与执行相分离。继续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向农村延伸,温江区、龙泉驿区通过国家考核验收,成为全国第二批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区。通过开展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我市4个城区、2个街道、9个社区获得民政部表彰,荣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示范街道、示范社区)”称号。
五、社会事务规范管理,公共服务创新增强
(一)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全市已登记社会组织5311个(其中社会团体205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260个)。出台《xx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已备案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社区社会组织460个。完成全市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全面开展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积极探索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
(二)提升区划地名服务水平。完成了3个区(市)县15个重点镇增设街道办事处,9条市州界线和7条县级界线联检工作。新都区与德阳市广汉市、双流县与眉山市仁寿县、金牛区与青羊区、崇州市与温江区4条边界线被省综合治理办公室、省民政厅评为平安边界。加快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全年共命名城区街道239条、桥梁和隧道23个,备案建筑物名称11个,完成地铁2号线19个站名论证工作。
(三)规范婚姻收养登记。继续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30084对,离婚登记39020对,补领婚姻登记证66887件,出具婚姻登记证明25457件。全年共办理收养登记393件,其中涉港澳台居民、华侨收养登记6件。
(四)加强殡葬管理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完成全市公墓清理整顿和上报换证工作。全年共火化遗体62743具,火化率达84%。市殡仪馆改(扩)建工程已破土动工。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保护性救助,完成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主体工程建设。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6736人次,其中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2783人次。
(五)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认真组织社会工作师资格认证考试,鼓励社区、街道在职人员参加考试。全市共有408人获得社工师、助理社工师资格。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改革为契机,在有条件的局属事业单位设置社工岗位32个。
(六)深化为老服务工作。出台了《关于推进我市城乡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完善了城乡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得到改善。现已有238个街道(乡镇)建立了老年服务中心,有1942个社区(村)建立了为老服务站。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全市取消了办理老年优待证收费,各区(市)县将百岁老人高龄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6个区(市)县的标准超过300元。
六、双拥优抚政策全面落实,安置军休工作稳步推进
(一)全面落实各项双拥优抚政策。开展了xx市创建四川省新一届双拥模范城活动。组织清明节悼念革命烈士活动,启动了xx市烈士陵园装饰布展工作。重大节假日走访慰问驻蓉部队30多家,赠送电器等慰问品2100件、慰问金150万元。
(二)积极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军休工作。
七、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
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保民生,共建和谐促稳定”的主题,认真抓好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的活动任务。一边开展实现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一边进行“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的“双深入”调研活动,形成18篇调研报告,为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进言献策。其中《统筹城乡救助均衡发展努力提高五保供养水平》一文先后被新华网、《中国民政》和市委、市政府研究室刊登、采用。通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满意和很满意的比例达到100%,学习实践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八、依法行政迈上新台阶,效能建设进一步深化
认真开展收养法执法检查的迎检工作,全市收养工作受到市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共办结45件,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全面完成行政审批和登记项目、年检事项、行政许可收费清理,全局8项审批和登记事项全部向审批处集中,“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全面完成,政务中心民政窗口运转规范高效。圆满完成20xx年—20xx年间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公布。扎实推进全局66项行政权力清理审核和公开运行。出台本局工作规则,进一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加强了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查和报请备案。建立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内部工作机制,依法完成2件复议案件办理工作。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查处违法行为及时有效。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备案和主动公开机制进一步完善,11家局属事业单位纳入了办事公开系统。
九、其他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廉政勤政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出台6项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了源头治理。主动邀请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积极投稿宣传民政亮点工作,宣传工作再上台阶,在中央级媒体上稿41篇,参加市政府新闻专题发布会4次,召开新闻通气会4次。做好了市级部门对口帮扶工作,新增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户50户,投入资金2.8万元。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认真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财务管理、干部培训、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各项工作都得到了蓬勃发展。
xxxx年工作思路
xxxx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工作会议部署,以讲大局、惠民生、促改革、重管理、强服务为基本思路,扎实推进灾后重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推动民政事业跨越发展,努力打造“公正、和谐、共享”的“惠民民政”,为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贡献力量。xxxx年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恢复重建,加快防灾减灾和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一是切实做好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加强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社区)四级救灾预案,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加快全市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市本级及4个重灾区避难场所、4个重灾区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提升全市防灾减灾水平。完善过渡板房处置审批程序,加快回收利用和处置进度。二是加快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抓好村级综合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用好两笔资金,即国家重建资金和“特殊党费”补助资金,建设标准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村级综合公共服务设施和社区居委会项目恢复重建工作的意见》(川办函〔xxxx〕143号)执行。抓紧市儿童福利院改扩建、市殡仪馆改扩建、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市烈士陵园陈列室装修布展及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改扩建5个市本级重点建设项目。
二、抓好政策落实,深化完善“两个体系”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各项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注重措施的落实和长效机制的建立。推广实施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减轻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提高医疗救助效率。利用现有社会救助体系信息平台,积极与市房管局、市公积金中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数据比对,逐步实现核收工作程序审查和实质审查相结合,健全低收入核查机制。加快争取市政府出台《xx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二是认真落实优抚安置各项政策,完善优抚安置服务体系。
三、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服务社会建设和管理
一是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以巩固农村基层治理机制成果和完善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拓展社区服务为核心,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争取市政府出台加强居民自治的意见,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鼓励中心城区积极采取以购买或修建方式为主、租借方式为辅的措施搞好社区用房建设。认真贯彻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xxxx〕20号),组织实施好村(居)委会的换届选举,提高社区居委会直选比例,规范选举程序、落实民主选举、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巩固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积极稳妥地探索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争取尽快出台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意见,推动形成社会组织自主发展、自主运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增强和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
四、坚持统筹推进,加快完善老年福利和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统筹城乡福利机构管理,着力提高农村敬老院管理水平。以理顺城乡福利机构管理体制机制为契机,按照以城带乡、以城促乡的总体思路,研究提出统筹全市城乡福利机构发展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对农村敬老院的培训指导力度,切实提高农村敬老院的服务管理水平,实现城乡福利机构协同发展。二是积极推进城乡公共福利设施均等化建设,建立城乡一体、功能多样、管理规范的综合社会福利设施体系。在二、三圈层区(市)县启动实施“县级综合福利中心”项目,力争xxxx年完成3个区(市)县项目的主体工程。三是抓紧编制《xx市养老事业发展规划》和《xx市养老设施布局规划》。完善和落实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政策,提高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着力规范高效,提升社会事务服务水平
一是围绕“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建设,按照功能区规划建设和优化市域资源配置的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及区(市)县的协调,主动向上级及业务主管部门做好汇报工作,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积极、稳妥、有序地调整行政区划。争取市政府出台进一步规范地名管理工作的文件,继续深化地名命名工作,建立标准规范、方便及时、适应社会需求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健全界线管理体制和界线纠纷应急处理机制,积极开展创建平安边界活动,维护边界地区的和谐稳定。二是继续深化殡葬改革,探索面向城乡困难群众的殡葬基本服务补贴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公墓经营行为的管理,及时查处违法行为。三是争取市政府出台加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创新救助管理模式。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救助管理综合水平。四是进一步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快社工人才由行政化向专业化转变,加大引进专业社工人才力度,做好社工执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
六、动员社会力量,做大做强慈善事业
创新慈善事业发展体制机制,完善慈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发挥慈善窗口作用,主动出击,及时捕捉慈善信息,组织开展冠名、认捐、项目包装等多层次、多样化的募捐活动,大力发展会员,建立长效募捐机制。围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目标,继续组织开展好六大“阳光”系列慈善救助项目。积极开展《xx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工作,促进我市慈善事业发展制度化、规范化。以“xx慈善日”为载体,进一步加大慈善宣传力度,大力营造慈善氛围。加强慈善组织自身建设,充实和完善慈善工作者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七、坚持统筹发展,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破解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通过建立健全基层民政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落实工作经费,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努力解决基层民政工作任务重、人手少的困难局面。二是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和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加大民政重点项目和资金的监管力度。三是继续抓好民政宣传工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和直属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五是加强民政法制建设,加强法律审查和法律指导,加大民政执法力度,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编辑: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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