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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法制科长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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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喜欢上法律,到与法治一路同行,缘于93年上了电大法律专业,好像今生注定与法律有缘,当刑法、民法等教材陆续来到身边时,我如获至宝,爱不释手。打开书,发现法律离生活是那么的近,浓厚的兴趣让我一发不可收。
在学法用法过程中,我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努力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符合法”
97年从县委宣传部调入工商局,“功夫练就不误人,随处可以展身手”在我身上得到充分印证。我工作过的办公室、城关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法制科等地方,都留下了我学法用法的足迹。
任办公室主任七年,虽不直接与法律打交道,但法律理念让我在处理公务时,能站在法律的角度为领导出谋划策。办公室负责信访,信访多数涉法,如果不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不懂得换位思考,就很难做好这项工作。几年下来,经我参与的数起信访案件均得到了妥善处理,这归功于平时善于学习和思考,对政策法规掌握运用得好。
12315工作实践告诉我,普通的消费纠纷处理不好,可能会转化为治安案件,甚至酿成刑事案件,这绝非危言耸听。为此,任12315主任期间,我把投诉电话当作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当作法律咨询及普法的平台,当作打造工商形像的窗口,每当电话打进时,我会说,“这样吧,请你挂了电话,我给你拨过去,我的电话是包月的,不用再付费”,真心、热心、细心、耐心、专业的态度,一下子拉近了心与心间的距离。
我体会,学法固然重要,但责任感更重要。做为行政执法机关的公务员,任何时候都不应忘记执法为民的宗旨,不能忘记我们代表的不仅是个人,而是国家的形像,我们没有理由懈怠工作、慢怠群众。当好社会和谐的“稳定器”,法治前行的“助推器”,感觉很有意义和价值。
任法制科长期间,我局曾遭遇一起涉数十人的行政诉讼案,由于该案政策性很强,时间跨度大,且当事人诉求高,能否妥善处理,关系社会的稳定。局领导压力很大,但既然诉讼来了,就要面对,尽管局里聘有法律顾问,但我从思想上一不等,二不靠,认为这是将所学法律知识运用到实践,提高应诉能力的绝佳机会,为此,深钻细研相关法律,先于律师拿出辩护意见,抓住了该案已过诉讼时效的关键。当我与律师的意见不谋而合,并得到法院采纳时,一种人生价值的体现感油然而生。
我常想,工商执法人员如果不养成善学、勤思的习惯,不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对法律学习满足于一知半解,靠愚弄百姓过日子,总有一天会被法庭“亲近”。加强法律学习,既是对工作负责,更是事业发展的需要。
在我看来,一名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只有在大事小事上讲法治,人前人后讲法治,做到知行合一,真正将法治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才叫真正讲法治。
二十多年来,养成了法治思维的习惯,遇事首先想到法律是怎么定的,是否合法。
我有读书看报听广播的习惯,每天新闻联播必看,报纸必浏览,但最关心的还是法治方面的报道。多年来,每当有新法规颁布,就将刊载的报纸收集起来,将感兴趣的案例剪下粘贴到剪报本上,如今又与网络结下了不解之缘,让学习和资料的积累更加便捷。在我看来,这就是财富、乐趣和享受,这就是提高用法解决问题能力的有效途径。
参加工商工作以来,工作时间从未着过一次便装,每次纪检组长带队检查走进办公室,总是一句幽默,“刘科长着装免检!”。夜间值班从未脱过一次岗,从未让人代签过一次到。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在我看来,从本质上体现的是一种法治意识。我觉得,做为公务员,如果在一些小事上都做不到,坚持不了,又怎能保证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坚持法治原则呢。
美好的法治社会是我们共同的愿望,但靠幻想实现不了法治,法治的点滴进步必须靠每个人身体力行去推动,领导干部、公务员理应走在知法、守法和推动法治前行的最前沿。
法制培训是工商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责任感让身为法制科长的我将法制培训定位在推动法治进程的有效途径上,为此,创新培训模式,变传统的集中培训为“以案说法式”一对一培训,即把每一个案卷都视作一个鲜活的案例,把每次核审都看作是一次以案讲法的培训课堂,对每一个案件都用挑剔的眼光从诉讼的角度去审视,并有意识地将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和风险防范贯穿其中。
十年前,曾有过提职的机会,当时朋友劝我投点资。面对朋友的善意,我一笑了之。为了提拔投资,这样的事我是不会做的,有职务兢兢业业,没职务我仍然激情满怀。在我看来,靠拉关系请客送礼,甚至行贿当官,那是做人的耻辱和人格的自我贬低,花钱买自降人格,这个帐怎么算都不划算。有人说,你脑子不活泛,永远也进步不了,我不以为然,坚信自己顺应时代潮流,传递正能量的选择永远不会错。从不后悔自己的选择,因为选择带给我的是踏实和心安。
在我办公室挂着一幅我非常喜欢的廉政格言,“宁可清贫自乐,不作浊富多忧”,这是我人生追求的真实写照。我虽没有改变社会,推动历史发展的能力,但把握自己,履职尽责,不以位卑言微而不为的主动权却在我手中,我就是要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去影响和带动大家增强法治意识。
当看到十八大报告号召全党特别是全国各级领导干部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这段话时,内心产生强烈共鸣,因为自己的法治理念和作法与党对法治理念的态度、号召完全一致,无疑对我是一种巨大的鼓舞,更坚定了我对法律的信仰。
以此为标志,我的学法用法也进入了一个从思想层面到执行层面更加清晰的路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解决问题阶段。
学法无疑是重要的,但用无私、勇气和智慧坚守法治精神和原则更为重要,特别是在当前法治环境不令人满意的现实下。
不久前,某公司因涉嫌违法,上级要求工商部门限时吊销其营业执照,而按要求时限,即使调查结果该公司符合吊销条件,当事人也没机会陈述和申辩。按行政处罚法规定,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一边是权,一边是法,如何选择,这是对局领导、办案人员和法制人员的考验。根深蒂固的法治意识告诉我,作为法制科长,你有责任和义务建议办案单位和局领导依程序办案、批案。期间又数次催促,最终工商部门的意见被采纳。
法治已走进我的内心,融入我的生命,感觉今生不可能与法治分离了。在上半年中层干部述职会上,我与大家共勉:规范执法,既是依法行政的要求,也是对执法风险最好的防范,为了你我的安全,为了家庭的幸福,让我们破除侥幸,规范执法,让我们养成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处理问题的习惯。
这是我多年坚持法律信仰、弘扬法治精神的一个缩影。责任,让知行统一;责任,鞭策我无论在哪个岗位上,都不会放过任何一次弘扬法治精神的机会。弘扬法治精神,是我最美丽的追求。
对法治的信仰和对事业的执着,让一条条规范执法的指导性建议和风险提醒,让一个个创新举措和思路层出不穷。让法治思维成为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自觉的惯性思维方式,是我最大的理想,我愿为此做出不懈地努力。
携着着责任、忠诚和执着行走在法治路上,虽然有时会有压力、不被理解,甚至误解,但从未考虑改变自己。无愧地说,在任何时候,都从未动摇过对法律的信仰,从未冷遇、懈怠过工作,哪怕一闪念。过去、现在不会,将来也永远不会,因为法治的理念已深深地植入了我的生命。
由于成绩突出,xx年我被xx省工商局授予“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制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局主要领导评价我,对工作总能拿出指导性的意见。在我看来,这是荣誉,是奖赏,更是鼓励和鞭策。我深知,中国的法治之路任重道远,不可能一帆风顺,会有激流险滩,甚至危险,但对法治的希望、梦想和信仰,让我选择坚守、坚定和坚持!
法律给我智慧、勇气和力量!
中国梦,法治梦,我的梦!
与法律结“缘”二十载,这缘还会长久地延续下去,我将把神圣的法律作为终生的信仰,与时代同步,与法治同行,用责任和担当续写无悔的法治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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