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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车租赁协议律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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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信、自愿、互利的原则,就甲方租赁乙方客车接送职工上下班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议项
1.租车期限
自20xx年01月0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2.车辆要求
甲方租用乙方46座空调客车(以下称“班车”)()辆用于接送职工上下班,所租班车应符合济南市内包车安全、卫生和准运要求,各种手续合法完整,车辆性能完好,设备齐全,安全可靠,舒适卫生。
班车型号为:【】型【】车【】辆,车牌号【】……乙方应保证其对上述班车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或租赁权,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上述要求或更换班车。
3.运行路线、班次和时间
详见甲方提供的《班车线路站点表》,班车的具体运行班次和时间由甲方制定《班车运行动态表》,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班车运行动态表》准时调运车辆。《班车线路站点表》、《班车运行动态表》作为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4.运能保证
为确保甲方同一班次的职工能一次性集中上下班,乙方承诺每个运行班次能同时提供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第2项要求的班车()辆。
5.租金与结算
班车租金为()元/辆(含往返),乙方承诺班车租金价格不高于同行业或其他相似客户的价格,甲方临时租车的租金另行商定。甲乙双方每月份分别对班车趟次、服务质量、运行状况、履行情况进行统计,月底经双方核实确认后作为结算租金的依据。甲方于次月月底前(遇公休和节假日顺延)将租金支付给乙方,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结算票据。
燃油费、保险费、养路费、维修保养费等班车运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租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乙方的帐户为:(),开户行:()
二、甲方义务和权利
1.甲方应按月支付租金,征得乙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2.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班车调度、指挥和协调工作,甲方如需加班用车(包括公休节假日)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租金不变。
3.甲方如因实际需要,对班车的班次、数量、时间进行调整时,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4.甲方应尽可能的固定班车人员,乘车人数符合车载人数,协助乙方驾驶员共同搞好班车安全和服务工作。
5.甲方应加强对乘车职工的教育,爱护车辆设施,保持车内卫生,遵守交通法规,车上严禁吸烟,不乱丢杂物,故意损坏设施照价赔偿,做到文明有序乘车。
6.甲方应提供场地供乙方停车、管理。
7.甲方有权检验班车及驾驶员手续(含保险、证照等),有权对不称职驾驶员或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乙方驾驶员进行教育、批评,并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乙方因班车故障频出未能及时整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三、乙方义务与权利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租班车的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以及各种投保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并保证与原件一致。并向甲方提供驾驶员的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班车线路站点表》、《班车动态表》和双方商定其他运营计划,提供安全、准时、优质、高效的客运服务。
3.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班车的调度、指挥和协调工作,并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甲方用车需要。
4.乙方应确保班车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第2项关于“车辆要求”的约定,所配驾驶员技术娴熟,经验丰富、服务规范。
5.乙方应保证班车干净整洁,定期对坐垫、靠背等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班车运行途中应保持车内的换气通风。夏季车内温度高于26度时保证冷气开放,冬季车内温度低于12度时保证暖气开放。
6.乙方除为班车投保交强险、三责险、附加险外,必须投保承运人险且每座投保金额不低于30(叁拾)万元。投运前需将车辆行驶证及保单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7.乙方应确保安全行车,班车发生任何事故导致班车和第三方损失的均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处理。如在上下车或行驶中造成甲方职工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如因甲方的原因或职工不遵守乘车规定等自身原因而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8.乙方班车和人员进入甲方厂区应服从甲方的指挥、管理,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9.乙方班车因晚点、抛锚、事故、可预见的交通管制以及其它非自然灾害因素不能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到达规定站点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迅速调配不低于本协议第一条第2项要求的班车顶替以保证职工正常上下班。如15分钟后仍无车到达,经乙方确认后,甲方职工可合乘出租车或其他方式上下班,费用由乙方承担。
10.班车因年检、维修等停驶时,乙方应安排不低于本协议第一条第2项要求的车辆顶替
11.班车应提前5分钟到达始发站,乙方应加强对驾驶员安全行车的教育及班车运营秩序的管理,严格按照双方规定的路线、时间、站点运行,不得私自提前发车、迟到、串线、溜站、甩客。对甲方的投诉,乙方应及时处理和整改。
12.乙方驾驶员有权监督和规范甲方职工乘车行为,对违反乘车规定的职工和行为,有权制止,并向甲方管理人员反映,对甲方职工提出的不符合乘车规定和行车安全的要求,乙方驾驶员有权制止和拒载。
13.如甲方不能按约支付租金,经协商,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且不免除此前应付的租金。
14.乙方必须根据甲方需求采取定车定人、专项服务的原则提供日常承运服务,在接到甲方有关班车调度、服务质量投诉后当天给予明确答复,对于重大投诉应及时给出书面整改意见或致歉书,若对甲方投诉未及时正确处理和解决达两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5.对于因车况(空调、安全性、卫生等)原因连续投诉同一班车两次的,乙方应更换班车。乙方驾驶员应本着服务的宗旨禁止与员工争吵、打架,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或要求乙方支付当月租金的百分之()作为违约金,同一驾驶员一月内被员工投诉两次或三位员工同时投诉的乙方应更换驾驶员,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要求乙方支付当月租金的百分之()作为违约金。
16.乙方应在班车前后放臵明显标识以方便甲方职工乘车,标识样式由双方另行协商。
17.乙方人员应对租车期间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等相关信息保密。
五、违约及其他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构成违约。应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除本协议另行约定外,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提前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如需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并签署相关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3.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通过合理措施避免损失扩大。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由双方在不可抗力原因消失后另行协商。
4.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应就续签事宜达成一致,否则,期满自行终止。双方承诺,同等条件下对方有优先续签权。
5.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联系地址:法人签章:联系人:联系电话:签订日期:
乙方(公章)联系地址:法人签章:联系人:联系电话: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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